“潜江模式”破解农村饮水安全“三难”通病
    2006-12-04    本报记者:周甲禄 沈翀 杨三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湖北省潜江市同其他地方一样,有约2/3的农民饮用水没有达到安全标准。但近几年,潜江市加快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去年解决了两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今年又将有五万人饮上安全水。面对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难、建设难、管理难的“三难”通病,他们通过不断改革探索,走出了破解“三难”的新路子。

科学规划,用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

江汉平原许多河流成了农村纳污地

井水需要用丝瓜络来过滤

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民仍把
污河当成了生活用水水源地

潜江到处可见血吸虫病患者
(照片均由本报记者 沈翀 提供)

    农村饮水工程不像城市,农村居住分散,加上近几年农村人口外流多,新农村建设规划也正在进行,在这个时候如何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显得尤其重要,否则花了钱却见不到效果。在这方面包括潜江市有深刻的教训。
    据潜江市水利局介绍,“八五”“九五”期间,潜江市基本上是采取“大跃进”的方式建设农村水厂,共投入农村水改资金1.2亿元,村村建水厂,全市共有390个村,到1996年,累计建设了378座水厂。
    然而,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水厂布点太多,供水规模太小,用水成本高,水厂基本上不能维持运转。到2004年仍在运行的只有48个水厂,其中乡镇水厂18个,村级水厂只剩下30个,90%以上的村级水厂都垮掉了,多数农民又回到了房前屋后打井吃水的局面。
    在近几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中,潜江市水利局总结了这个深刻的教训,不盲目大干快上,而是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当前农村人口变动的实际,按照新的农村饮水安全标准进行科学规划,步步为营。
    经过反复论证,潜江改水的基本思路是不盲目建新厂,充分利用现有的供水设施进行扩网,提高辐射半径,打破以身份定饮水的局面,将城市自来水扩网向周边农村辐射;将镇中心水厂扩网到周边农村;利用现有的联村水厂,进一步扩网。
    据测算,新建水厂人均投资接近400元,扩网只需200元左右,大大减少了投资。
    对于通过扩网不能覆盖的区域,潜江则因地制宜新建适当规模的水厂。新建水厂实行全市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逐年分步实施,避免重蹈上得快垮得也快的覆辙。

三个一点,聚集八方力量建好工程

    制约农村饮水工程的一个难题是缺少资金。农村饮水工程投入大,以各地自身的财力根本无法承担。从去年开始,国家计划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即便如此,要完全让农民喝上安全水,仅靠国家的投入远远不够。潜江解决资金缺口的办法是引进民间资本。
    潜江市水利局局长康秋月康秋月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国家核定湖北省解决一个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平均投资为358元,其中由中央财政承担40%,湖北省决定省级财政承担18%,两项合计约208元,余下150元要地方配套。潜江市按湖北省核定的农村饮水不安全的人数为36万人,总投资需1.29亿元,其中,中央和省里下拨7488万元,地方为此必须配套资金5400万元。而实际上潜江还有17万多人饮水安全也没有解决,这一块没有被列入国家计划,全靠地方解决,按国家标准得投资6806万元,两项相加潜江市为此要投入1.1亿多元。潜江市计划用五年时间解决所有53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每年得投入2297万元。
    “这个投资量对于地方而言压力太大,推给农民也不现实,现阶段弥补资金缺口较为妥当的办法就是引入民间资本。”康秋月说。目前潜江解决资金的办法是“三个一点”,即政府投入一点,引进民间投资一点,老百姓出一点。其中,国家资金用于打深井和建设水厂主体工程,引进民间资金进行主干管网建设,村集体筹资解决跨村的支管网络,农民自己出资负责进户的费用。去年11月动工兴建的渔洋镇新台中心水厂就是这一办法的成功试点。
    渔洋镇新台水厂总投资200万元,其中水厂主体工程投入50万元,主要来自国家的专项资金,另外引进民间资本20万元用于主干管网建设,剩下的资金由受益村村集体和农民承担,水厂所在地的村民每户出资150元。
    据了解,这个水厂今年7月份已竣工供水,水厂按日供水千吨能力设计,已有500户、2000多人用上安全水。全部建成后,可使周围几个村约1万人饮用安全水。

四种模式,保证长远供水不断流

    采访中,基层干部一致认为,过去农村水厂“短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重建轻管”。一些农村水厂集体建,集体管,最后谁都不负责,水费难收,维修没有保障,最后只好关闭。管理体制落后,水厂发展难以为继。
    经过探索,潜江根据农村饮水工程投资渠道、工程规模等的不同情况,实行四种不同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保证水厂建得起,运转寿命不低于30年。
    公办公营式。潜江对于一些城镇原来由政府投资兴建的水厂,仍实行公有、公建、公营的模式,由政府组建的自来水公司按企业化管理,独立经营。
    公办民营式。推进公办水厂民营化改革,实现管理效率化。以老新镇自来水厂为例,该厂由镇政府筹资于1984年建成,过去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由于管理不善,水厂负债达到64万元,用户由800户减少到290户,水厂无法再运转了。2001年,镇政府在市水改办支持下进行改革,用偿债的方式出卖水厂经营权,由个人自主经营。改制以后,经营者又注入75万余元进行改造,使供水户增加到1050户,水厂实现了“以水养水”,不断流。
    民办公助式。潜江市还广泛发动群众投资建水厂,政府对建设得好的水厂实行一定的资助,以确保它的建设和运行。竹根滩镇是一个贫困乡镇,原来建起的水厂倒闭后,村民就没有饮上清洁卫生的水。2002年,他们引进一家企业投资建起了左桥水厂,当年就解决了5000人的饮水问题。2005年,市水利局又将这个水利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助项目,投入资金100万元扩建管网,将这个水厂的供水范围由原来的三个村扩大到了10个村,受益农户达5000户,两万余人。
    先建后补式。为了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潜江市水利局还与一些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场签订协议,由农场先自筹资金建设水厂,不等国家计划安排,建成后由水利局进行验收,等国家专项资金到位后再按人均80元的标准补贴到位。
    康秋月说,目前,潜江市完全公办的水厂已不多了,主要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规范管理”的模式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这样才能少走弯路,使广大农民尽早并长久饮上安全水。

资料: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明确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将农村饮用水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分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指标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水安全或基本安全。在水质方面,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基本安全;在水量方面,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升至60升为安全;不低于20升至40升为基本安全;在方便程度方面,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在保证率方面,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指标体系还明确,农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的餐饮用水、洗涤用水、散养畜禽用水等日常用水,必须每天获取,关系到群众的正常生活。人力取水往返时间20分钟,大体相当于水平距离800米或垂直高差80米的情况。
    水源保证率成为保证用水量的首要条件。指标体系规定的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是指在十年一遇的一般干旱年,供水水源水量能满足基本生活用水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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