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公共建筑必须按热计量
    2006-11-27    记者:李丽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郑州电 河南省建设厅日前要求全省各地加快推进城市供热计量工作。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城镇建筑节能标准,所有新建、改建建筑的采暖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都要符合热计量技术要求。新建集中采暖住宅必须按《河南省城镇住宅集中供热分户控制、计量收费设计和安装规程》进行设计,达不到《规程》要求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竣工备案。
    河南省建设厅要求,全省各地在2006年采暖季前应选择1/3数量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和已具备分户控制计量收费的节能住宅,结合实际开展供热计量改造试点。2008年采暖季节,各地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全部实行按热计量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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