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提高煤炭企业开工“门槛”
    2006-11-22    记者:储国强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西安电 为尽快改变各地小煤矿数量多、规模小的现状,我国开始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力度。记者日前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赴陕西省煤矿整顿关闭督查组了解到,目前国家已根据煤炭资源条件的地区差异,提高煤炭企业开工“门槛”,晋、陕、内蒙古三个煤炭主产区整合矿井年产量必须超过30万吨。
    据了解,煤炭资源整合后的矿井规模,山西、内蒙古、陕西等三省区不得低于30万吨/年,新疆、甘肃、青海、宁夏、北京、河北、东北及华东地区不得低于15万吨/年,西南和中南地区不得低于9万吨/年。
    督查组成员介绍,并非所有煤矿都可以资源整合。在国家划定的24个煤与瓦斯严重突出矿区和34个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内的小煤矿要列入资源整合的重点,但已关闭的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严重矿井的资源不得纳入整合范围。资源整合后形成的新矿井只能有一套生产系统,防止一证多井或多井拼凑,并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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