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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6 记者:吴宇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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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上海11月15日电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15日在上海首次明确公布中国政府有关上海世界博览会招展的优惠政策,涉及世博会园区自建馆和“免费馆”计划以及针对参展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税收优惠。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自建馆规划,中国政府总计可提供500多个用地面积为500平方米的模块,供有实力、有需求的国家和国际组织自行设计和建造参展场馆。
自建馆的官方参展方可申请两至12个单元,即用地面积约1000至6000平方米,建筑覆盖率在60%至80%之间,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内。基于2005年度上海市的物价水平,自建馆平均每平方米的造价在3600元至3700元人民币左右。
联合馆是由世博会组织者建造并无偿提供给部分发展中国家使用的“免费展馆”。此类展馆每个单元的实际展示面积为324平方米,组织者原则上仅向发展中国家免费提供一个展示单元,而经过特别申请,每个发展中国家可最多免费使用两个展示单元。
除此之外,上海世博会组织者还计划建造独立展馆租赁给参展方。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有关负责人说,为了让上海世博会真正成为当今人类新思想、新创意、新科技、新发明和新创造展示的舞台,上海世博会组织者正在努力推动以中国国家组委会的名义制订《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纲要》,以加强对参展方相关知识产权和智力成果的保护。
国际展览局和上海世博会的参展方,还将享受相关税收政策支持,主要内容包括:对国际展览局取得的2010年上海世博会门票分成收入,免征国际展览局应缴纳的所得税;对在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各参展国外籍工作人员,在世博园区内从事世博会参展工作所取得的劳务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世博会期间国际展览局、各参展国和地区代表团在世博会园区内举办展示活动所必须进口的民族工艺品、风味食品等,在合理数量、品种和金额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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