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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4 记者:刘铮 周芙蓉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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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 作为政府定价的基本依据,成本监审今后将在国家对垄断行业定价过程中得到强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下发的强化成本监审的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各垄断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定价成本构成、审核标准和方法。
“对垄断行业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要建立定期成本监审制度和定价成本公布办法,加强成本约束。”通知说。
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过程中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定价成本是指全国或一定范围内经营者生产经营同种商品或者提供同种服务的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需要举行价格听证的,必须进行成本监审,成本监审报告应提前印发听证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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