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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2 记者:明星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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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沙电
记者从长沙市工商局获悉,因为在店铺里张贴毛泽东画像、书法和诗词等招揽顾客,“江南人民公社”的几家餐饮连锁店被勒令要求限期整改。
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室提供的情况表明,位于车站北路的“江南人民公社”招牌上长期印着硕大的一行字:大张旗鼓建设社会主义新公社。店堂的墙壁上则挂满了毛主席的照片、书法、诗词。
据店方员工解释,这是“江南人民公社”的一家加盟店,这样的店在长沙有六家,全部按照总店的要求进行统一装饰。他们悬挂伟人的照片主要是想营造“人民公社”的气氛,并不是出于商业目的。
目前,长沙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已经将整改通知逐一发送到了“江南人民公社”的另外五家连锁店。这些餐厅表示将在最短时间内制订整改方案,按照要求尽快完成整改。
据介绍,国家工商总局前不久下发的《关于对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类商场、专卖店、特许经营店、餐饮店及其他销售点摆放领导同志题词、照片,以及其他在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名义的行为属于违法,要依法严厉查处。
长沙市工商局此前进行的摸底调查表明,市区有60多家打着“人民公社”招牌的饭店,这些饭店或多或少都违反了《通知》规定。有些饭店张贴大量带有时代特征的标语,有的挂上党和国家领导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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