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富先老”,民办养老机构亟待扶持
    2006-11-01    本报记者:来建强    来源:经济参考报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近年来在市场需求、养老观念转变、政府推动和体制创新下得到快速发展。但这些民办养老机构在后续发展中明显存在资金投入不足、服务层次不高、管理不够规范、政策难以落实等问题。
    福建省龙岩市城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共有八所,总投资968万元,除民政部门“星光计划”资助28万元外,均为民间投资。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三所,投资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两所,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三所。八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共有床位860张,收养老人497人,床位利用率为57.8%。
    龙岩市老龄办、市老年学会林庆传认为,目前城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得到较快发展,一方面是因为市场需求旺盛,人口的快速老龄化、高龄老人的不断增长、家庭结构的日趋小型化以及“空巢”家庭的增加,使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也为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创造了市场空间。龙岩市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34.33万人,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1.96%。另一方面,人们的养老观念也在逐渐转变。过去要“养儿防老”,现在的老人开始接受机构养老的观念,而且不断提高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让人们切身感受到机构养老的好处。同时,政府也在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业。龙岩市政府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养老服务业社会化、市场化的路子,并且加大了对民办托老机构的引导和扶持力度。
    记者调查发现,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首先,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反映资金投入不足。养老服务业属新兴的公益性服务行业,投资回报率不高,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强。目前龙岩城区八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大多是保本或微利经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以家庭或个人合股投资为主,投资规模较小;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以租地自建和租房改建为主,难以形成长期投资;加上融资渠道不畅通,目前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都没有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投资除了自有资金外,主要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规模较小,且利率较高,给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造成了严重的债务负担。由于投入不足,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大多设施比较简陋,房屋及其他建筑物难以达到《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缺乏必要的医疗设施和老人康复训练设施。
    其次,龙岩城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层次比较低,主要是以日常生活护理、照料为主,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求;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较低。
    第三,管理不够规范。这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虽然都建有一些必要的规章制度,但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第四,一些优惠政策难以落实。2000年国务院转发了《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福建省政府也于2000年下发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扶持力度,努力创造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良好条件,并提出应在用地和税收优惠、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收费等六个方面给予扶持,但由于有关部门没有相应制订配套的具体政策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福建师大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鄢木秀认为,龙岩市发展民办养老服务业的经验以及遭遇的问题很典型。我国最大的特点是“未富先老”,而对老龄化问题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国家、社会、社区、家庭、个人适应老龄化的能力也亟待加强。
    专家建议,将民办养老服务业的重大项目列入社会事业项目,以项目来带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要抓紧已出台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大政府对民办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在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时,重点帮助养老服务机构解决征地难、融资难等实际问题。民政部门通过制定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措施,规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为。积极探索行业自律机制,可在条件成熟时组建行业协会,避免无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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