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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 记者:曾亮亮 高露 实习生:范苏晶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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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招标代理机构近几年快速发展,也同时暴露出一些违规现象。在27日举办的首届中国招标投标高层论坛上,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常务理事梁彦指出,政府应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
梁彦说,随着招标投标制度的深入推进,招标人、评标专家和投标人的法律意识、专业水平越来越高,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以及社会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由于招标代理资格多头管理,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自身管理等原因,出现了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甚至违法操作的现象。
他指出,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操作主要表现为,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承揽业务,无原则迁就招标人,损害投标人利益;有的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些低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挂靠高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没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挂靠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有的招标代理机构降低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乃至承诺不收费承揽招标代理业务;有的通过不正当手段承接业务;甚至少数招标代理机构还参与“串标”“围标”活动,以虚假手段为特定投标人谋取中标。
梁彦认为,招标代理行业存在的这些问题,破坏了招标代理行业的整体形象,导致社会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不信任,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阻碍了《招标投标法》的顺利实施。
他建议,政府部门首先应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相对统一的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招标投标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和个人诚信体系、统一全国评标专家库。其次,加强行业协会的建设。利用行业协会力量,完善招标投标协会的机构建设、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制定统一技术标准、建设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电子化信息网络平台。第三,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自身素质建设,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流程、从业人员、内部质量体系、信息化网络建设四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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