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股指期货进入“演练”期
    2006-10-30    本报记者:庹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将于明年初推出的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产品仿真交易活动,今天进入“演练”期。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仿真交易规则”和相关通知显示,仿真交易合约乘数为300元/点,交易手续费为每手30元;交易指令的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合约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商业银行不可以进行仿真自营,仅可以从事仿真结算业务。

每一合约价值为300元乘以沪深300指数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简称中金所)网站上发布的“仿真交易规则”长达十章88条,明确了仿真会员资格要求,申请、开户办法、交易时间和严密的风险防范条款。
    “仿真交易规则”规定,本次仿真交易合约标的指数为中证指数公司的沪深300指数,该指数计算公式、成份股、基期及调整的相关事宜,依中证指数公司有关公布文件为准;合约的交割月份分别为交易当月起连续的二个月份,以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二个连续的季月,共四期,同时挂牌交易。
    合约的中文简称为沪深300期货,英文代码为IF,每一合约价值为人民币300元乘以沪深300指数;合约交易的报价以指数0.1点为最小波动价位,每点最小波动价位为人民币30元。合约到期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交易结算手续费30元/每张(其中交易、结算费各15元)。

期货、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自营

    “仿真交易规则”对仿真参与会员作了明晰的界定:有技术接入条件的期货公司可以申请成为中金所仿真交易结算会员或仿真全面结算会员从事仿真交易经纪或自营业务;有技术接入条件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申请成为中金所仿真交易结算会员从事仿真自营业务;有技术接入条件的商业银行可申请成为中金所仿真特别结算会员专门从事仿真结算业务。
    中金所股指期货仿真交易通知指出,中金所给仿真会员分配初始虚拟结算准备金余额,经纪账户为5亿元,自营账户1亿元。仿真交易合约由连续的两个近月合约及两个季月合约组成(如当前时间为10月30日,则测试的合约分别为: IF0611,IF0612,IF0703,IF0706)。

每日熔断与涨跌停板幅由交易所设定

    交易所仿真交易风险控制实行保证金制度、价格限制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等。
    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每日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
    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最后交易日不设价格限制。每日开盘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一分钟,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

投资者单一品种单边持仓限2000手

    仿真交易规则规定:对投资者同一品种单个合约月份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投资者持仓限额为2000手;当某一月份合约市场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单边)时,结算会员该合约持仓总量不得超过总量的25%。
    当投资者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水平(含本数)时,投资者应通过结算或非结算会员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持仓、关联账户、实际控制人情况;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交易所在合约挂牌前公布大户报告水平,并可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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