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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9 作者:记者 闫磊/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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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盛集团于美国当地时间15日同意支付5.5亿美元罚款,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民事欺诈指控达成和解。受此消息刺激,当天高盛股票在纽约股市上涨4.2%,市值增长8亿美元。市场普遍认为,尽管这是迄今美国证交会对金融机构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但从高盛角度看,其和解成本极为低廉。 高盛集团向《经济参考报》发送的一份声明中承认自己有“过错”(在ABACUS 2007-AC1交易的营销材料中包含不完整信息),但否认违法,同时预计该案将告一段落。 声明称,“我们认为该和解对我们的公司、股东和客户都是一个好的结果。美国证交会已完成了对高盛另外多笔与按揭相关的债务抵押债券交易的审查。基于已审查的材料,他们预期将不会推荐就这些交易向高盛或其员工发起任何诉讼。当然,如果出现新的信息,美国证交会将保留重新审查案件的权利。” 对财大气粗的高盛而言,5.5亿美元不过是九牛一毛,这笔创纪录的罚金仅相当于高盛今年一季度14天的利润。这笔罚款中,3亿美元上交美国证交会,另外1.5亿美元和1亿美元分别用于赔偿在欺诈案中受害最深的德国工业银行和苏格兰皇家银行(RBS),而投资者总体损失高达10亿美元。在美国证交会提出指控后,投资者也对高盛提起了18起相关诉讼,高盛已请求法官将这些诉讼合并审理。 RBS是ABACUS 2007-AC1债券的主要投资者,在该交易中损失8.41亿美元。该行称,“RBS正在密切关注该案件。在SEC宣布结果之后,RBS将考虑所有可行方案。” 目前,本和解案仍须获得纽约法院审理法官的批准,但预料应能通过。此外,美国司法部对高盛的刑事欺诈调查理论上不受证交会本次民事诉讼和解的影响。但法律专家认为,司法部已不太可能提出刑事控告。 《华尔街日报》认为,高盛获得多个胜利而溜之大吉,让人怀疑美国证交会的起诉是否动了真格。高盛没有像一些管理层担心的那样被迫牺牲掉任何高管,包括首席执行长贝兰克费恩。高盛同意做的改革不会影响利润,也不会影响它作为华尔街最强大公司的地位。 有报道援引艾德菲大学访问教授、前贝尔斯登高级董事总经理德利斯科尔说,高盛占了便宜。分析人士曾预计,高盛在这笔交易中至少会付出10亿美元。 不过,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证券法教授约翰·科菲认为,虽然这笔罚款不足以打击高盛的财力,但这次和解对未来的证券欺诈案件有深远的法律意义,因为高盛承认对客户进行了误导性和不完整的信息披露,而此前几乎从未有金融机构在与美国证交会的和解中做过这样的让步。 此外,此案的判决可能将拉开对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德意志银行、美国银行及瑞士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相似处罚的序幕。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德意志银行、美国银行以及瑞士银行,也都曾安排过类似的房贷证券交易,美国证交会目前也在分头调查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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