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认定欧盟产X射线设备存在倾销
2010-06-10 作者:记者 孙韶华/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6月9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33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欧盟地区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初步裁定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公告,自2010年6月1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地区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时,应依据初裁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向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征收保证金比率为48.2%至71.8%不等。
相关稿件
·
美对从中国进口油井管征反倾销税
2010-04-12
·
企业应对反倾销要转变营销理念
2010-02-25
·
就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 中国启动WTO争端解决程序
2010-02-05
·
商务部裁定对进口苯酚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2010-02-01
·
美机构批准对中国产钢管征收反倾销税
201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