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财长敦促国会同意征收金融危机责任费
    2010-05-06    作者:刘丽娜 刘洪    来源:经济参考报
    美国财政部长蒂莫西·盖特纳4日说,美国大金融机构应当通过缴纳税收来承担纳税人对其救助的成本,他呼吁国会尽快通过有关立法。
  盖特纳当天在国会就“金融危机责任费”作证时说,征收这项税收,将完成收回纳税人资金的法定要求,并且能控制金融机构的冒险活动。
  奥巴马政府今年1月份提出征收金融危机责任费,征收对象是2008年接受政府救助的、资产在500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金融机构,期限至少为10年,征税总额预计约为900亿美元。 
  盖特纳说,大型金融机构对金融体系造成的风险是导致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他还表示,99%的美国银行不会受到影响。
  目前美国国会正在就金融监管改革立法,是否将征收金融危机责任费纳入该法案,议员们还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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