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拟征银行“危机税”
    2010-04-02    作者:新华社专稿    来源:经济参考报
    德国财政部长沃尔夫冈·朔伊布勒说,德国政府3月31日达成共识,将向银行开征新税种,用于设立应对银行业危机的援助基金。
  德国当天举行内阁会议。按照朔伊布勒的说法,德国银行缴纳的税款总额每年最高12亿欧元(约合16亿美元)。
  各银行将按自身规模和行业影响力纳税。朔伊布勒说,这一措施“意在从金融危机汲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以免再次遭遇危机或使危机不至于达到同样规模”。
  他介绍,新税草案将于议会7月中旬休会前提出,希望议会届时“迅速”通过。
  内阁会议搁置另一项提议,即要求银行偿还金融危机期间所接受的援助资金。
  法国财政部长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列席德国当天内阁会议。会后,拉加德与朔伊布勒发表联合声明说,新措施将为银行业有效重建提供法律框架,旨在帮助包括跨境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应对和解决危机。
  相关稿件
· 加强税种监管应避免增加民众负担 2009-05-12
· 4大税种出台前景如何 税务总局人士一一披露 2008-01-11
· 臃肿的房地产税种早该瘦身 2007-08-03
· 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并非新开征的税种 2007-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