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美国通用汽车如何走下神坛
昔日称雄全球 如今破产保护
    2009-06-02    本报驻华盛顿记者:刘洪    来源:经济参考报

  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于当地时间6月1日早间正式递交了破产保护申请。这将成为美国工业史上最大的一起破产保护案。
  在过去100年中,通用汽车作为美国工业的象征和荣耀,长期稳坐世界汽车业头把交椅,占据《财富》全球500强榜首位置。但这次金融海啸,却几乎在瞬间将“通用神话”击得粉碎,也将美国“汽车之都”底特律拉进了痛苦的深渊。
  但金融海啸就真是通用没落的罪魁祸首吗?在笔者看来,当前金融危机不过是压倒美国汽车业的最后一根稻草。通用目前的困境,是一系列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内因更重于外因。教训无疑是惨痛而深刻的,但只有正视这些教训,才有助于通用真正走出危机。通用的教训存在于三个方面。

  缺乏前瞻性战略眼光

  创新是一个企业的灵魂。但在最近几年,美国汽车业却失去了这个灵魂,每年推出的汽车新品种不少,但却几乎千篇一律是“动力强、油耗高”的美式车翻版。如果说在“低油价时代”,这完全契合美国人张扬、铺张的消费个性,但随着世界进入“高油价时代”,这些高油耗车最终失去了市场。
  此外,美国车商的多元化、多品牌经营也最终成为自身的陷阱。以通用为例,旗下汽车品牌多达八个,五花八门的品牌让通用顾此失彼,成了“白象(White Elephant)”式的企业。商场如战场,从来不会一帆风顺,在盛景时的忧患意识,决定着企业在危机时的生存能力。美国汽车厂家从数百家到现在只剩三大豪门,就是这一规律的结果。缺乏长远眼光的通用最终沦落到破产保护,也自然是顺理成章。

  高昂的成本不可承受

  同样是汽车企业,丰田、本田等外来车商在美国雇工每小时成本25美元左右,但通用等美国汽车业“三巨头”平均成本则达到了70美元。作为百年老厂,通用有大批退休工人,每年的养老金、医疗支出就至少达到数百亿美元。这些不断增加的压力成为通用无法承受的负担。
  通用等美国汽车企业的高工资或许有其传统,比如,从福特发明T型车开始,底特律工人就一直享受高薪及优厚福利,底特律所在的密歇根州也有“汽车慈善州”之誉。合理的劳工权益必须得到尊重,但当企业面临生存危机,各方理应彼此让步、共赴时艰。但很可惜,工会的强烈反对、政治家的左右摇摆、企业高层的缺乏决心,使通用的每次改革都步履维艰,并最终将通用推向破产保护困境。

  金融危机的冲击

  随着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并不断向实体经济扩散,美国个人消费出现下降,汽车市场急剧萎缩,汽车商融资渠道受阻,通用等美国汽车企业销量急剧下滑,流动资金也开始出现枯竭。
  对一个企业来说,经济危机中最直接的威胁,往往还不是亏损问题,而是现金流问题,后者决定着企业在危机中的生存能力。但在这方面,通用又错失良机,它没有如福特未雨绸缪在信贷市场冻结前筹措到足够的资金,最终只能看着手中的现金逐渐用光,政府的初步救助也似乎是杯水车薪。现在,通用只能将残存的希望寄托在破产重组中。在这之前,克莱斯勒也已进入破产保护程序。
  百年通用由美国经济的荣耀变成美国经济的沉重包袱,美国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过去数十多年,美国政府虽多次表示要促进汽车业的节能,但在汽车业以及相关利益人士的游说下,这些动议最终不了了之,美式车依然大行其道,高成本问题也一直未能破解。底特律未能抓住时机进行改革,最终为金融风暴所吞噬。
  百年通用的历史有如一场多幕剧,高潮迭起,但也不无悲壮,其破产保护更预示着全球汽车业重组的开始。通用的命运无疑正处于最危急时刻,其要想走出困境实现凤凰涅槃,就必须痛下决心,进行壮士断腕式的改革,全面创新节能型汽车,大幅降低生产成本;美国政府也须采取积极步骤,为企业提供更多现金流,并采取措施刺激汽车销售。改革将是全面且痛苦的,但如果没有断然的措施,用200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的话讲,通用乃至整个美国汽车业,或许真到了消亡的时候了。

   [资料]美国企业的破产与破产保护

  在美国《破产法》中,破产和破产保护不是同一个概念,后者不等于前者,不是通常意义的破产。
  根据美国《破产法》第七章,如果公司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清理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如果公司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申请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会失去价值,因为一旦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而且,公司资产经清算后还要优先偿还给债权人。
  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通过“重组”业务,争取再度赢利。破产公司,即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公司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务也在市场上继续交易,但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破产法庭的批准。
  《破产法》第11章的规定给予债务人和债权人相当大的弹性,以便他们合作重组公司。这种做法有利于破产公司走出困境。通常情况下,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11章申请破产保护,以便继续运营,重新实现赢利。但如果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重组失败,最后还是要破产清算。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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