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养”房子比买房子更贵
    2009-05-27    本报记者:罗宇凡    来源:经济参考报
  年初,中国购房团高调赴美,在周游了北美大陆后空手而归,虽然美国房价已经跌落至历史低点,但高额的物业税却成为挡在购房团面前的大山。
  在美国,拥有房产后每年都必须交不动产税给州政府。各州税率有所不同,幅度在房产价值的1%到2%之间,有的甚至可以达到3%。这意味着你花100万美元买房子,每年就必须支付3万美元的物业税给政府,再加上其他的必要税收,在美国“养”房子比买房子更加昂贵。
  和美国一样,在加拿大,政府对100%的物业征税。对拥有二套住宅的人还以高税率征收,对自居、退伍军人、老人、残疾人等有优惠。
  在法国,政府采用土地年度税的形式征收不动产税。在荷兰,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课征的财产税,主要课税对象是房屋。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不动产税则是政府根据房屋的占地面积和每年进行评估的房屋价值按0.3%到1%征收。
  其实物业税在国外不少国家早已开始执行,不同国家的征税方式虽不大相同,但税收收入基本都是当地政府财政收入、公共支出的主要来源,并且是遏制房地产投机、合理配置房地产资源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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