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处罚“有凭有据” 英特尔计划提出上诉
    2009-05-15    本报记者:肖莹莹 王云 综合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悉,英特尔公司已经表示不认同欧盟的判罚并计划提出上诉。

  开天价罚单

  欧盟反垄断部门经过调查认定,英特尔公司在2002年到2007年间,通过给戴尔、惠普、日本电气公司等电脑生产商和零售商提供回扣等方式,驱使它们为所有或绝大部分x86类计算机产品配备由英特尔公司生产的中央处理器,从而达到排挤最有力竞争对手超威的目的。此外,英特尔公司还向这些计算机生产商支付过酬劳,换取它们停止或推迟发布基于超威芯片的个人计算机产品。
  欧盟委员会说,英特尔向上述企业支付的回扣并未在它们签署的合同中体现,原因是英特尔公司“竭尽全力掩饰它许多反竞争行动”。欧盟一些官员说,判罚英特尔公司主要以一些相关企业的电子邮件和声明为依据。通过突击检查,欧盟调查人员查获一些这类文字资料。
  欧盟对英特尔的罚款数额之大史无前例,甚至超过了其去年给美国软件巨头微软公司开出的8.99亿欧元的罚单。欧盟委员会说,开出巨额罚单一是考虑到英特尔违规的严重性和持续性,二是根据英特尔在违法的5年零3个月期间在欧洲的营业额计算出来的。英特尔是全球最大的芯片制造商,占据个人电脑微处理器大约80%的市场份额。
  欧盟负责竞争事务的委员内莉·克勒斯·斯米特表示,鉴于英特尔5年间蓄意把竞争对手拦在市场外,伤害了数以百万计欧洲消费者的利益,这项罚款的规模应该不会令人吃惊。她还指出,欧盟无法容忍如此严重、持久且有悖欧盟反垄断法规的行为,希望美国政府能与欧盟携手加大反垄断审查力度。

  拟提出上诉

  面对欧盟处罚决定,英特尔方面迅速作出回应,表示不认同欧盟的判罚并计划提出上诉。
  公司法律总顾问布鲁斯·休厄尔说,欧盟方面的证据“不具说服力”,调查人员通过少量文件中的内容作出不公平推断。针对回扣能损伤竞争这一概念,相关法规正不断变动。回扣系计算机生产商向英特尔公司索取,“没有证据显示我们低于成本价定价”。
  英特尔首席执行官欧德宁发布声明说,公司对欧盟委员会的决定持“强烈异议”,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他表示,英特尔将进行上诉,“我们不认为自己的做法违反了欧盟法规”。欧德宁还指出,尽管持有强烈不同看法,英特尔在上诉阶段将会努力保证遵从欧盟委员会的决定。

  曾频遭调查

  事实上,除欧盟以外,英特尔近年来在数个国家频频遇到反垄断调查。
  2005年,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裁定,英特尔违反了日本的反垄断法,并对英特尔提出警告。该委员会指出,英特尔先后向5家日本个人电脑厂商提供折扣或回扣,条件是这些公司生产的电脑全部或大部分使用英特尔芯片。英特尔并未就此裁决提出上诉。
  2008年,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宣布对英特尔处以约2540万美元罚款,原因是英特尔在韩国市场开展不正当竞争,向韩国电脑厂商提供折扣,让这些厂商不购买竞争对手的芯片。英特尔就此判罚进行的上诉仍在进行中。
  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纽约州司法部门也正在对英特尔进行反垄断调查。
  此外,2005年,超威半导体公司在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英特尔通过不正当方式维持其在芯片业的垄断地位。这一诉讼案在经过拖延后,预计于2010年春季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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