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东:中国应重视培养懂西方法律的人才
    2009-05-08    本报驻芝加哥记者:胡光耀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最近,美国芝加哥侨界著名律师王志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进一步与国际接轨,需要大批通晓西方国家法律的人才,而目前中国缺乏这方面的人才,因此中国政府应重视这方面人才的培养。
  他说,西方是法制社会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不深入了解西方的法制与法治,就不可能从根本上了解西方。然而,中国目前真正懂西方法律,并能熟练掌握和运用西方法律的人才却十分稀缺,这与中国的对外开放程度不成比例。如果这种状况长期存在下去,将影响中国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并将使中国在与西方国家打交道中处于被动不利的地位。
  他指出,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人对西方对西方的法制和法治不了解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不够了解西方国家的宪法和行政法。以中国外交官和企业界人士为主的中国驻外人员,多数情况下是在驻在国碰到问题需要通过法律解决时,才去了解当地的法律。此外,中国人往往因缺乏对西方法律的了解,而对西方国家官制的认识仍停留在中国文化层面上的认识。西方官员的权力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界定的,权力是有限的。比如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一些市长权力十分有限,但却常常被中国方面捧为座上宾,享受中国市长甚至省长的待遇。许多人还是觉得官员是万能的,比如申请签证,认为只要认识移民部官员就没有问题;合作办学,一定要想方设法认识教育部长;开办旅行社,就要打探旅游部长的底细,如此等等。然而,这些做法通常完全不会见效。这是因为西方国家官员的权力有限,而且有严格的监督和审计。
  二是不够了解西方公司法和财产法。西方人做事,常常是律师先行。在事关公司项目以及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西方人往往在法律条文方面花时间很多。而中国一些公司经常为了拿到某个项目或一个生意,还没有研究透对方的合同就草率签字。有不少中国公司和个人在西方国家做事因不重视了解当地法律,结果吃了大亏。
  三是对西方国家的律师及其特殊性了解不够。西方国家的各级政府、大小公司以及个人,很少有不用律师的。而中国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一地步。律师在西方国家是一种垄断职业,一般来说,律师在西方社会自律规范,知识渊博,受人尊敬,收入丰厚。很多政界人士都是律师出身,因此,中国人到西方国家做事不要对律师敬而远之,而要学会同律师打交道,通过律师了解西方社会。
  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国浙江万向公司美国分公司总裁倪平时(音译),也谈到了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办事,懂得并能应用当地法律是十分重要的。他认为,无论是个人还是一个企业,如要在美国获得成功,必须了解一些法律,美国各州都有自己的法律。与此同时,要聘用一个好的律师。
  不少改革开放以后来美国的新移民都认为,从中国对外开放的战略高度看,中国政府从现在起就应重视培养通晓西方法律方面的人才,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外语水平较高的并愿为国家服务的优秀人员到西方国家学习法律,培养出一批懂西方法律并有一定实际经验的人才,用到政府机构和企业当中。与此同时,国内一些大学,特别像清华、北大等一些高等学府以及一些外语专科学院,应开设西方法律课程,招聘国外法律专家讲课,从而更快地培养出一批通晓西方法律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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