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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9 记者:张碧弘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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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布鲁塞尔电
法国斯特拉斯堡消息:欧洲议会全会日前在法国斯特拉斯堡投票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进一步削减手机漫游费的建议,为提案在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扫平了道路。 根据提案,今年7月1日后,移动电话运营商在收取手机漫游费时应按每秒而不是每分钟收取,这样可为手机用户节省高达24%的费用。另外,手机用户在不同欧盟国家间漫游发送手机短信的费用从当前的每条28欧分降至11欧分(不包括当地消费税)。从今年7月1日开始,拨打手机每分钟的漫游费从当前的46欧分降至43欧分,接听手机漫游费每分钟从22欧分降至19欧分;明年7月1日后,这两项费用将分别降至39欧分和15欧分;2011年7月1日后,则进一步降至35欧分和11欧分。 对于手机上网服务漫游费,提案要求今年7月1日后在其他欧盟成员国境内享受手机上网服务的费用每兆最高从当前的1.68欧元降为一欧元,明年7月1日后降为80欧分,后年进一步降为50欧分。 为了防止漫游客户收到“出其不意的大账单”,提案规定,电话运营商要在2010年3月前采取措施,在客户漫游费达到50欧元时设置“切断机制”,对其进行提醒。 因欧盟成员国理事会已与上月与欧洲议会就该提案达成一致,提案无需再经成员国部长理事会讨论通过,就可7月1日直接在27个成员国中生效。该手机收费规则的适用期限到2012年夏天,欧洲议会要求欧盟委员会在2010年夏天之前通报新规则的实施情况,根据新的发展情况,欧委会将在2011年6月底前根据需要提出进一步的提案。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日前发表声明,对欧洲议会通过该提案表示欢迎,认为在欧盟范围内降低手机漫游费的做法在电讯领域创造了一个单一市场,使欧盟成为世界最具吸引力的手机市场。欧盟负责消费者事务的委员库内娃认为,在经济不景气的时代降低手机漫游费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购买力,有助于推动经济复苏。 欧盟委员会于去年底向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提交相关立法建议,对手机漫游通话费的限价再次重新规定,以便延长限价规定的期限,并使限价措施涵盖手机漫游上网和发短信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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