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布鲁塞尔电
欧洲议会22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的月度全会上就有关能源巨头拆分的能源行业改革达成一致,通过了欧盟能源行业改革方案。 根据新通过的改革方案,大型电力和天然气企业须在以下三种选择中任选其一:实行所有权拆分,即要求企业出售输送网络,做到彻底的厂网分离;设立独立的网管机构,即要求企业将网络管理外包给一个独立的公司;独立的输送管理机构,即要求企业建立一个完全独立的网络输送管理公司。 改革方案还要求各国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以确保大型能源企业实现有效的“产供分离”,使有关能源市场自由竞争的法则得到真正落实。 为促进欧盟能源市场竞争,欧盟委员会早在2007年9月就建议,对大型能源企业的生产和输送进行拆分,即实行生产和输送业务分离,但遭到部分成员国反对。去年6月,欧盟能源部长们同意放弃所有权拆分的做法,不再强迫成员国“肢解”本国能源巨头,而是改为要求大型能源企业保证其拥有的传输网络在运营管理上高度独立。这一让步引发了荷兰等国新的担忧。它们主张,实行所有权拆分的国家应有权阻止未遭到所有权拆分的他国能源企业收购本国输送网络。新达成的改革方案顺应了这一主张。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和负责能源事务的委员皮耶巴尔格斯对欧洲议会通过能源行业改革方案表示欢迎,认为新的立法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护和尽可能低的能源价格,将为相关企业提供一个与对手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欧盟能源行业改革方案还需得到欧盟成员国的正式批准。根据计划,有关立法的大部分条款将于2011年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