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拟对紧急物资外进口商品加征临时税
    2008-12-25    记者:宋宗利 穆黎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基辅电 乌克兰议会23日通过一项法案,规定对除紧急物资外的所有进口商品临时加征13%的关税,以改善该国国际收支平衡状况。
  该法规定,加征关税的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政府可决定是否将其有效期再延长6个月。
  该法同时规定,政府不能将下列商品列入紧急物资清单:冷冻牛肉、鲜猪肉、冷冻猪肉、肉制品、脂油、小灌肠、香肠、肉罐头、鱼罐头、鱼和龙虾制品、鱼子酱、葡萄酒、甜酒、苦艾酒、烈性酒、酒精、煤石、地毯、针织毛巾、服装、内衣和床上用品、鞋帽、炉灶、锅炉、小轿车和货车、客车、厨房电气灶、燃气热水器、水泵、排风扇和抽油烟机、冰箱、冰柜、电热水器以及带有电动机的家用设备等。
  该法将在总统签署后生效。但乌克兰总统尤先科当天对议会通过该法表示担忧,他表示这有可能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断向乌克兰发放贷款的计划,并可能招致俄罗斯和欧盟对乌采取相应报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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