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爱沙尼亚签署海运协定 明确多项具体事项
    2008-09-25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里加电 据塔林消息,中国政府与爱沙尼亚政府24日在爱沙尼亚首都塔林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
  这一协定在《中国-欧盟海运协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中爱双边海员证件、船舶证书的承认以及海难救助等内容,明确了在船员入境、停留、离境或过境、临时逗留方面,相互给予必要的便利安排。
  中国政府代表、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说,这一协定是中国与爱沙尼亚在交通领域签署的重要双边协定,标志着双方海运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有助于推动双边经贸关系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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