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个镜头在美国电视选秀节目“美国偶像”中并不少见:评委拿起面前一个标有某著名饮料品牌商标的杯子,喝口水,说出对选手表现的评价。 美国广播公司(ABC)新闻网27日报道,类似这种在电视节目中摆放广告商品的做法在美国非常普遍,形式五花八门。比如,在一些真人秀电视节目中,参演者造访知名快餐店。 报道援引尼尔森公司市场调研数据说,美国广电媒体今年第一季度的黄金时段摆放广告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9%,超过11.7万种商品品牌以这种形式出现在电视节目中。 消费者权益机构和监管部门认为,这种做法混淆电视节目内容和商业广告界限,观众应有权知道自己看的是娱乐节目还是广告。 美国广电监管部门联邦电讯委员会主席凯文·马丁说:“我认为,当一些人试图向消费者推销商品时,消费者应该被明确告知,这非常重要。” 联邦电讯委员会26日说,他们计划调查电视节目中的这类商品摆放收费广告,计划要求广告商和电视台在恰当时候,比如节目开始前或结束时的字幕中,向消费者说明每条广告的存在。 不过,这一措施并不能让一些民间组织满意。 媒体工作者协会组织“美国西部作家协会”向电讯委员会建议,应彻底禁止此类摆放广告出现在新闻和儿童电视节目中,同时规定其他种类节目以特定形式公开这种隐性广告。这一组织还建议,电视台还应向观众公开此类广告的收费价格。 “警惕商业广告”组织负责人罗伯特·维斯曼27日发表声明说,虽然电讯委员会的新措施是种进步,但“根本不足以解决摆放广告的‘诡计’”。 对于电讯委员会的措施,广告商表示了一定的认同,但反对实施更严格的措施。 (新华社专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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