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电子报税促进税收体系透明、高效
    2008-02-29    本报驻新加坡记者:张永兴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过多年不断完善,新加坡目前已拥有一套透明高效的税收体系,有力地保障了国家税收,进而为新加坡的各项建设作出了贡献。
  目前,新加坡开征的主要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税、房地产税、遗产税、印花税及关税等。其中,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20%,以累计方式对新加坡居民的前一年收入进行征税。个人所得税包括在新加坡赚取的收入及收到的海外收入。另外,在海外工作的新加坡人任意一年至少6个月的海外收入不需纳税。
  新加坡的税收工作主要由新加坡国内税务局负责执行。为提高征管效率并增加透明度,新加坡税务局采用高科技手段,建立了一套高效电脑化税务监控系统,令税务的登记、识别、估税、审计、催缴和追查等大量复杂工作变得简单易行。同时,税务局还严格执行一套独特的税务处理程序,估税、免税和退税的处理、审查、批准和退税开具支票各个环节均职责分开,必须由不同人员分别处理,各环节的处理人员完全由电脑从预先组成的审查组、批准组和出纳组人员中随机选定。这样就形成了一套环环相扣的隐形作业程序,加强了内部监督,堵住人情风,减少了徇私舞弊行为。
  新加坡主要采用申报制的税收征管形式,即假定纳税人的各项申报都是真实的,据此估税征收。申报方式包括互联网报税、电话报税、邮寄申报、税务局柜台申报等多种形式。目前,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政府的大力宣传与鼓励,已有多达70%的新加坡纳税人开始采用电子报税方式。
  税务局对纳税的稽查和对逃税的处罚甚为严厉。新加坡税法明确规定,所有纳税人必须在收到报税表格的21天之内填妥并交还税务局。过期不报就会收到催缴“红单”,直至被处以高达1000美元的罚金。
  新加坡税法在税务检查方面有明确规定。比如,隐瞒银行存款或自有财产、以假名或他人名义在银行开户或购买财产、隐瞒销售收入、银行存款超出所申报的纳税收入等均被视为偷税行为。如果发现纳税人在未缴清税款的情况下试图离开新加坡,税务机关可向警察局、移民厅、海关等部门发出禁止其离境的通知书,这些部门将无条件地阻止偷税者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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