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离婚是一件麻烦事,不仅花费大,而且离婚双方容易产生激烈纠纷。在这样的情况下,合作离婚成了解决问题的一剂良药。这种离婚方式花费少,兼顾效率与公平,不容易引起纷争,因此越来越受美国离婚夫妇和法律人士的欢迎。 鉴于越来越多的美国离婚夫妇开始采用合作离婚方式,美国律师协会于近期同意,把合作离婚列为与私下协商、提请仲裁一样能有效和平离婚的途径之一。 与仲裁离婚不同,合作离婚不是由中立仲裁人裁决,而是通过当事双方的辩护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的协商促成问题合理解决。在协调过程中,双方律师通常不会咄咄逼人、激烈争吵,而是心平气和地讨论对双方都有利的“双赢”方案。 美联社援引波士顿律师戴维·霍夫曼发表在《基督教科学箴言报》上的文章报道:“大多数离婚委托人期望平静离婚。与诉讼离婚的辩护律师希望获得庭审胜利一样,合作离婚的辩护律师也渴望和平解决问题。” 国际合作离婚专家学会执行主任塔莉娅·卡茨说:“我们机构的大多数律师都意识到,彼此敌对的离婚过程对委托人没有好处。通过合作离婚,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国际合作离婚专家学会成立几年来,成员已达300多人,其中包括律师、理财顾问及其他专业人士。卡茨估计,已有两万名律师接受了合作离婚相关法律的培训,全美各地的合作离婚宣传活动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 调查显示,合作离婚花费少,不容易导致纷争,并且具有很强的保密性。 美国马塞诸塞州的萨拉·史密斯现年47岁。两年前,她和前夫戴维·博伊尔通过合作离婚迅速解决了一系列离婚问题,大约花费5000美元。史密斯说:“协商时,双方心平气和,也没有花费很多钱。我们主要是为了孩子们的利益着想。” 目前,史密斯和博伊尔分别住在波士顿的两个相邻郊区。经过协商,他们的两个孩子由父母轮流照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