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12日开始生效
    2007-12-14    作者:张旌    来源:经济参考报
  欧盟《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12日起开始生效,将在欧盟所有成员国禁止广告误导行为,其中包括虚假免费产品、虚设奖项和误导儿童等。
  欧盟官员说,这是目前世界上限制广告误导行为最严格的指令之一。
  《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对违规广告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界定误导行为。这一指令禁止的行为包括:在广告中以低价商品引诱消费者,但该商品却没有一定规模库存;在消费者支付电话费和邮寄费后,仍征收其他费用的虚设奖项;在网络等媒体上向儿童宣传“现在就买这个”或“让妈妈给你买这个”等。
  其他禁止行为还包括:在不清楚是否由销售商为社论内容付款的情况下发布社论式广告;以吸纳新消费者而非出售商品为盈利手段的传销行为;虚假奖项或需要获奖者付款才能取得的奖项;某商品只在特定时段才出售的虚假宣传;在消费者未提出要求情况下,送去产品并索要钱款。
  这项指令不仅规定详细,而且涉及范围广泛,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指令实施后,欧盟企业到任何成员国做广告要遵守相同的游戏规则。
  但美联社报道说,目前欧盟27个成员国中,仅有14个国家已在本国国内法框架内实施这一指令。欧盟官员说,对于未实施指令的国家,欧盟将采取法律行动。这些国家包括英国、芬兰、法国、德国、匈牙利、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和西班牙。欧盟说,尽管这些国家尚未实施指令,但其境内消费者仍可以援引这项指令。同时,相关执法机构和法官“应根据新标准解释并应用现行法律,以填补管理空白”。
  指令生效前,欧盟上月发表一份声明说,调查发现欧盟15个成员国和挪威共226家航空公司和售票网站存在误导消费者行为,占被调查总数的一半以上。但声明并未提及这些公司的具体名称。这些误导行为包括:列出票价中未加税和其他费用;在消费者不点击拒绝栏时,自动设置为需要保险;未用当地语言标明座位情况等。
  欧盟委员会负责消费者保护事务的委员梅格莱娜·库内娃说:“我要警告所有相关公司,那些投机取巧的人应该开始改变你们的做法。”她限令这些公司4个月内整改,否则将公布公司名称,让它们蒙羞。但公司现在仍有回应权利。
  指令生效前一天,欧洲11家大型食品和饮料生产商发表联合声明,决定修改各自有关发布儿童食品广告的政策。
  声明说,除非是满足特定营养标准的商品,否则这些公司将不在电视、网络和平面媒体针对12岁以下儿童做任何广告。除非在有特别要求或为教育目的与校方达成一致情况下,这些公司将不会在小学举办任何与食品和饮料相关的商业活动。
  (新华社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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