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法国香槟酒同名,瑞士香槟村产的白葡萄酒最近被欧洲法院禁止标注“香槟”,引起该村葡萄农的苦恼。 香槟村所在区区长阿尔贝·邦德雷对本报记者说,香槟村是个只有43户葡萄农的小村,每年出产红葡萄酒和白葡萄酒各14万瓶,原产地过去一直标注为“香槟”。1998年,法国香槟酒农要求瑞士香槟村葡萄农停止在当地产白葡萄酒上以地名标注“香槟”,理由是与法国著名的香槟酒同音异义,而且颜色相似,容易误导消费者。 “香槟”之争一度从“地面”打到了“天上”,在欧盟是否向瑞士航空公司(现已倒闭)开放天空迟疑不决之时,法国以开放欧洲天空为条件,要求瑞士放弃香槟名称。瑞士政府接受了条件,与欧盟签署了保护香槟酒原产地名称的双边协议。 协议2002年6月1日生效,规定瑞士香槟村葡萄农不得再使用“香槟”原产地标签,包括不能标注葡萄农地址,标签须在两年内改变。2004年6月1日以来,香槟村产白葡萄酒改名为“自由-香”。 香槟村葡萄农认为瑞士政府为瑞士航空公司的利益牺牲了他们的利益,他们一直没有放弃斗争。2002年,保护香槟村特性和利益行动委员会向欧洲法院提出上诉,反对瑞士与欧盟协议的有关规定,要求继续使用香槟原名。 前不久,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驳回了香槟村葡萄农的上诉。香槟村虽然败诉,但葡萄农毫不气馁。行动委员会主席邦德雷说,欧洲法院的判决提供了一些线索,可以推动实现香槟村葡萄农的要求,主要是根据国际法提出同音异义例外的要求,即“如果没有欺骗消费者的风险,两个同音异义词可以并存”。 他说:“我们坚持要求标明自酿葡萄酒的产地,以使消费者了解我们葡萄酒的出处和信息。”在法律专家的帮助下,邦德雷的行动委员会正在研究下一步行动计划,以向欧洲法院提出同音异义例外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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