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直接负责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机构是2002年成立的联邦金融监管局。由于德国实行金融混业经营制度,联邦金融监管局实际上从总体上负责对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市场以及政府资产进行监管。除联邦金融监管局外,各州也都设有各自的监管机构,加上在证券交易所内设置的监管办公室,形成了德国证券市场监管的三层构架。 联邦金融监管局的工作渗透到了所有证券机构的日常业务中,该局设有一个电子报告系统,每天上报数百万个信息,所有交易所和场外市场的数据都要汇集到该系统中。为随时监控证券交易违规行为,该局还专门成立了市场分析部门,对所有上报数据进行分析。如发现有违规嫌疑,涉及数据将被直接交给分别负责监控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的部门进行调查。对于一般的违规行为,调查部门将依规定对其进行罚款;对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的,联邦金融监管局则会将其交由司法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 此外,在积极规范本国券商和投资者市场行为的同时,德国监管当局对海外投资者在德国的违规操作更是严加防范。自2004年以来,联邦金融监管局一直就对美国花旗集团涉嫌操纵德国国债期货市场的案件紧追不放。2006年初,虽然法兰克福地方司法当局已经裁决花旗集团的做法并不违法,但联邦金融监管局仍然对此裁决提起了上诉,坚持要求追查花旗集团的“刑事犯罪行为”。 德国政府对海外投资者的警惕,突出体现在今年的八国集团峰会上。作为八国集团轮值主席的德国总理默克尔强烈要求规范对冲基金在全球的投资行为,敦促各国政府制定对冲基金的“行为准则”。虽然在英美等国阻碍下,八国集团未能就此达成最终协议,但德国政府并没有放弃通过自身法律的完善,严格限制大型机构投资者在德国资本市场上的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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