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间谍:抢占先机 商战中的“无间行者”
    2007-07-23    本报记者:王莉 实习生:徐攀亚    来源:经济参考报

  看不见硝烟的战场并非仅限于《永不消逝的电波》,远离潮湿的地下室和滴滴作响发报机,谍报人员在和平年代仍然发挥着常人难以想像的作用。几乎所有的大公司都得依靠情报来制定策略,也几乎所有的大公司都因情报外泄而受到损失。商战中,占得先机才是王道。

本报记者 王岩 摄(本报资料照片)

  香港版《无间道》和美国版《无间行者》在这个火药味越来越浓的商业化社会里时刻上演着。
  比起电影中惊险又细腻的情节,现实版《无间行者》则因其真实存在而更显刺激。
  一项调查显示,名列《财富》杂志前1000名的公司,每年因商业机密被偷窃的损失高达450亿美元,平均每家公司每年发生2.45次损失超过50万美元的商业间谍案。

毕马威遭遇“丝兰计划”

  《商业周刊》日前披露了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遭遇的一场奇异的商业间谍案。
  2005年春天,毕马威(百慕大)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会计师盖·恩接到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人有一口清脆的英国口音,他自称尼克·汉密尔顿,说有至关重要的事要找恩面谈。
  两次会面后,恩相信了汉密尔顿是一名英国情报人员的说法,并将公司的一些绝密审计文件装在塑料盒里,放到汉密尔顿指定的秘密地点。然而这位会计师却不知道,汉密尔顿并不是英国女王陛下的特工人员,这些文件也根本没有转交到英国政府手里。
  汉密尔顿的真实姓名是尼克·戴恩,他曾经确实在英国情报部门工作过,如今是私人情报公司Diligence有限公司的创始人之一。从一开始,Diligence公司的目标就很明确——渗透到毕马威中,抢先得到总部设在百慕大的IPOC公司的审计结果。
  实际上,俄罗斯的阿尔法集团公司以旗下一家分公司的名义雇佣了著名的游说公司Barbour Griffith & Rogers,而这家游说公司转而又雇佣了Diligence。阿尔法正在同IPOC为争取俄罗斯电信企业MegaFon公司的大宗股份打得难解难分。
  据报道,Diligence内部将这次毕马威行动命名为“丝兰计划”,而执行该计划有着明确的步骤。首先,由两名Diligence公司雇员假称自己是即将在当地召开的一次司法专题会议的组织者,联系毕马威(百慕大)公司。他们给毕马威的秘书打电话,打听公司的分工等信息。不久,Diligence就得到了有机会接触IPOC数据的职员的名单。很快,他们盯上了恩——一名在英国出生的会计师。接下来,就有了故事开头的电话和一次又一次的碰面。
  在多次“跟踪审查”确保恩不是一个反间诱饵或者别的商业情报公司的间谍后,戴恩不动声色地把话题转向了他真正感兴趣的IPOC的审计工作。不久,恩就陆续把弄到手的毕马威秘密文件交给戴恩。这些文件包括毕马威在审计过程中对IPOC相关工作人员调查问话的笔录。
  至此,整个“丝兰计划”尘埃落定。Diligence从“丝兰计划”中得到了丰厚的报酬,恩也获赠了一块价值数千美元的劳力士手表,但戴恩却告诉他,“这是英国政府对恩努力工作的感谢”。
  然而,“丝兰计划”百密一疏,最终还是漏了马脚。2005年10月18日,一名不明身份人士(该人士至今也没有确认身份)把一捆文件放到毕马威在新泽西州蒙特维尔的办公室门前。这些文件包括Diligence公司的业务记录、电子邮箱,以及“丝兰计划”的相关细节。
  2005年11月10日,毕马威财务咨询服务公司以欺诈和不当得利为由,在华盛顿地方法院向Diligence提起民事诉讼。该案于次年6月20日结案。据消息人士透露,法院判决Diligence赔偿毕马威170万美元经济损失。

商业间谍的新领域:万能的互联网

  当传统的商业间谍与现代的互联网结合,专业的情报搜集人员发现,即使坐在办公室,很多公司由于不谨慎而泄漏的秘密已经数不胜数。
  玛丽·艾伦·莫基是位于弗吉尼亚州瑞斯顿的莫基调查分析合作公司(Mogee Research & Analysis Associates)的总裁。她致力钻研深奥的专利竞争情报学科。通过深入钻研专利数据,她的公司帮助客户评估他们在同行中的位置以及发现新技术中的趋势和模式。她最近刚刚完成了一项关于除臭剂和止汗药的专利调查。她通过互联网找到2000多项记录,然后用她自己的软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割处理。莫基说:“可在网上免费获得专利数据对我们来说是个重大变化。但那些都是未经加工的信息。”
  莫基还赞扬像德文特世界专利索引(Derwent World Patent index)那样的增值数据库。它是由设在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的德文特信息公司提供的。该公司对原始专利数据进行清理、加编码和改正拼写错误处理,为了方便用户进行关键词搜索。德文特各项服务的价格差别很大。
  就像莫基一样,许多竞争情报专业人员通过结合使用免费和有偿服务信息源来获得情报,有时这些服务是由同一网站提供的。很多竞争情报专业人员倾向于使用在线更新服务。
  类似“公司警犬”(Company Sleuth)那样的网站,会自动把用户跟踪的公司有关的情报,如证交会档案、新闻发布和专利,发给用户。据该公司创始人之一兰姆·摩恩介绍:“公司警犬”已经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竞争情报用户身上了。该公司不愿意透露财政数字,但摩恩说公司的网站在营利。
  “公司警犬”已经有了非常出色的业绩:“在克来斯特勒(Chrysler)汽车公司与奔驰汽车公司(Daimler-Benz)宣布合并前那天晚上,我们发现奔驰公司注册了Daimlerchrysler.com这个域名”,摩恩说。
  海伦·卡斯勒是马萨诸塞州剑桥市的竞争情报先驱佛路德公司(Fluld&Co.)图书馆和信息服务部主任。对她来说,互联网的最大用处,就是通过它寻找公司之间不明显的关系和从这些公司获得零散的信息,并将它用来增加竞争优势。例如,在为一家饮料公司做调查时,她在客户的竞争者之一的一家供货商的网站上,发现有一个关于该竞争对手的成功故事。故事当中甚至还显示了该竞争对手的生产线和纸板包装区。它透露出了对手公司的包装过程,为卡斯勒公司了解它的包装方法提供了重要线索。她说:“我们本来不知道它们有这一层关系,只是跟着链接才找到它的。”
  求职网站是另一片信息沃土。卡斯勒说:“我们成功地在CareerPath.com和Monster.com网站的招聘信息中获得了许多情报。”招聘网站不但提供了招聘公司的重要信息块,例如它们需要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项目,而且还提供了应聘者的信息。卡斯勒说,查询个人简历通常能为了解应聘者以前的雇主曾经做过些什么项目提供线索。她说:“简历通常包含有公司的客户名单。”应聘者为了夸耀自己的背景和成绩,还把具体项目的预算数字包括在里面。
  当然,互联网在给予竞争情报专业人员很多帮助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分析这些信息,这涉及到把从互联网上搜集到的未加工信息变成可用于决策的情报和知识的过程,只有分析才能将普通上网搜索的网民与专业情报分析员区别开来。业内专业人士认为这是工作中最难的一部分,“每个人都能上网,所以竞争情报人员一定要更老练。你不能只把网站重新包装一下了事。”

商业间谍并非全部违法

  大多数美国大公司和许多小公司,都有专人和资源用于分析关于其竞争对手的信息。位于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的竞争情报职业者协会(SCIP)就因此而生意火爆。该团体目前有7000名会员,1/4来自美国以外的地方。这家公司的客户甚至包括摩克制药公司和瑞士苏黎世的瑞典大财团ABB集团。他们用竞争情报部替代了他们的企业或战略规划部。
  当然,推己及人,为了防范商业间谍,保证企业竞争优势,很多企业也都建立了一套防范措施。他们不仅在内部强化保密措施,时刻提醒员工注意保护商业机密;而且在外还设立情报点,监视竞争对手的动向。
  “专职的商业情报人员与人们通常所言的‘间谍’并不是一码事。”国内某大型合资公司信息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公司都会有专职情报人员,虽然他们可能在从事类似于间谍或侦探性质的商业活动,但其实质是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分析和利用商业竞争情报,而且大量的商业信息就摆在互联网上,信息来源是公开的,也算是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收集信息,因此这样的“间谍”并不违法。
  记者了解到,涉及违法犯罪的“商业间谍”行为,指的是侵犯商业秘密权的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中也明确界定,以盗窃、利诱、逼迫、违约或者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以及披露、使用这些商业秘密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权违法犯罪行为。
  在大多数情况下,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来尽可能多的获取外界的信息实际上是每家公司每天都必须要做的事情。所以说,“商业间谍”行为也只有符合了“手段的不正当性”和“秘密的特定性”两个要素,才能构成违法犯罪,除此而外的“商业间谍”行为只能以合法论之。
  为此,业内人士表示,最主要的是企业要注重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更要注重商业机密的重要性。一方面企业要树立起全面竞争的意识,主动以合法手段获取情报,使自己在情报的竞争上立于不败之地;另一方面要提高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不给他人可乘之机。

[背景资料]十大经典商业间谍案

  IBM反日立、三菱间谍案。
  1982年6月23日早7时,日本日立制作所和三菱电机两家著名电气公司的六名雇员被FBI警员押解。同时另有12名雇员被美方发出了逮捕令,理由是“非法获取有关世界头号计算机生产商IBM的基本软件(OS操作系统)和硬件的最新技术情报,并偷运至美国境外”。1983年2月,日立和三菱在承认雇员有罪的前提下与原告方达成和解。至此,IBM公司OS操作系统的著作权在世界主要工业国家得到了全面承认。

  杜邦诉克里斯托夫商业秘密侵权案。
  上世纪60年代,杜邦公司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的比尔蒙特开设了一家生产甲醇的工厂。1969年3月19日,在工厂在建厂房尚未加顶的情况下,受第三方雇佣,比尔蒙特的克里斯托夫兄弟驾驶飞机,在空中对杜邦公司的在建厂房进行了拍摄。于是杜邦公司对克氏兄弟进行起诉,法院最终判决克氏兄弟以不正当手段窃取信息,侵犯了杜邦公司的商业秘密。

  宝洁、联合利华垃圾窃密案。
  2001年初,宝洁公司和联合利华公司之间爆发了情报纠纷事件。面对联合利华的强烈质疑,宝洁坦承,其通过一些不太光明正大的途径获取了联合利华的产品资料,而这80多份重要的机密文件中居然有相当比例是宝洁的情报人员从联合利华扔出的“垃圾”里找到的。最终,在宝洁归还文件并保证不会使用得来的情报后,沸沸扬扬的“间谍案”才不了了之。

  大众通用雇员间谍案。
  2002年5月,通用汽车公司的一名前主管被起诉,原因是他在1996年携带着通用的一些重要文件,包括新车型计划、供货价格和即将投产的一条新车型生产线的详细方案加入德国大众公司。最终,大众向通用赔偿一亿美元作为了结。

  Oracle雇私人侦探调查微软案。
  2002年,Oracle的CEO拉里·埃里森面对外界的追问承认,Oracle一直在雇用私人侦探调查微软的违法行为,比如派私人侦探去翻竞争技术协会的垃圾桶,试图从中找到微软向这个组织行贿以便影响其反托拉斯案审理的证据。

  威盛盗取程序间谍案。
  2003年12月5日,威盛董事长王雪红、总经理陈文琦被起诉,理由是他们涉嫌派遣商业间谍盗取同业研发的电脑程序著作权。检方认定,王、陈二人已涉嫌背信、违反著作权法等罪嫌,二人被起诉并要求各判刑四年,涉嫌担任商业间谍的张至皓则被要求判刑三年。

  日本医学家实验室窃密案。
  2001年5月,美国检察部门以阴谋罪、经济间谍罪和跨州运送盗窃财物罪等起诉日本医学家高岛冈,并向日本方面提出了引渡要求。美方认为,高岛冈在离开美国时,从实验室带走了一些高尖端生物基因材料,并将这些材料交给他在日本东京任职的研究所,同时破坏了实验室里的一些生物材料,使该实验室两年来的研究全部化成灰烬。

  香港首宗“电脑商业间谍”案。
  2002年11月,31岁的女被告杏明承认20项非法入侵电脑罪名。被告在仲量行任职高级磋商员时,通过新加坡互联网供应商的联机服务,连日入侵某著名跨国地产公司的电脑,盗取了81封涉及楼宇报价及市场分析的电子邮件。

  爱立信五员工泄密案。
  2002年11月8日,爱立信公司宣布其五名职员涉嫌参与一起间谍案,其中三人被捕,两人被停职。据称,这三名被捕的嫌疑犯曾是该公司研发部门职员,另外两名被停职的职员因向间谍嫌疑犯提供信息而“违反了爱立信公司内部安全和保密的规定”。

  华药卧底偷窃技术案。
  在1999年到2001年三年间,四名华北制药集团旗下维尔康药业“卧底”分布在江苏江山制药的四个生产车间,分别对VC生产过程中提取、发酵、转化等四道工序进行窃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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