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信联盟等三大机构达成合作协议
    2007-03-23    记者:杨京德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日内瓦电 国际电信联盟(简称国际电联)日前在日内瓦发表公报说,国际电联、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达成了一项协议,鼓励企业使用国际标准推广创造发明。
  三个组织在协议中主张,在“世界标准合作”(WSC)范围内,让商业公司在各自知识产权得到尊重的情况下,分享其研发成果。“世界标准合作”是上述三个国际组织之间的协调机制。
  这项协议积极鼓励企业在国际机构制定标准的程序结束之前,透露制定标准所必需的专利技术,使这些企业的创新技术能够纳入制定的标准中,同时保障这些专利在合理的条件下推广。此外,三个国际组织还通过了关于专利使用的共同政策和关于专利拥有和许可声明的指导准则。
  国际电联通信标准化局局长约翰逊在公报中说,起草新技术标准必然涉及专利使用,但同时必须考虑最终用户的利益,因此必须找到一个适当的中间地带。这项措施将鼓励信息通信技术实体,在合理的范围内,并在确信自身利益得到保护的情况下,与采纳标准的实体分享知识产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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