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官员积极评价中国物权法和新企业所得税法
    2007-03-22    记者:尚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布鲁塞尔电 在中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一些欧盟经贸官员对此给予积极评价。
  “欧盟支持中国参与世界贸易体系”项目主任菲利普·巴特力20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他注意到最近结束的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物权法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认为这是中国政府锐意改革的最新举措。巴特力说,物权法正式确认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给予平等保护,强化了市场经济原则,这“相当重要”。
  “欧盟支持中国参与世界贸易体系”项目经理亚历山大·范凯默纳德则指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调整为25%,但仍保留了对高科技领域投资的税收优惠,这表明中国政府正在改变吸引外资的策略。他说,“中国的外资政策正在朝着吸引高科技投资的方向转变”,这将有助于提高中国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从而改变以低级加工为主的出口模式。
  该项目专家李仲周也评价说,20多年前中国开始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外国投资者进入陌生的中国市场,如今他们已经站稳了脚跟。目前调整税率,营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时机再恰当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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