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调整外国投资者政策 优化产业结构
    2007-03-06    本报驻首尔记者:干玉兰    来源:经济参考报
  韩国政府一直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税收政策。上世纪后期,韩国凭借“低成本劳动力、低汇率”等有利条件,调整外国投资政策,使经济高速增长得以保持。
  在1997年经历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开始意识到有选择地吸引外资的重要性,随后对外资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于1998年11月出台《外国人投资促进法》。根据这部法律,韩国政府大幅放宽了对投资领域的限制,允许外国企业并购韩国企业,并对外商在高科技、生物技术等产业直接投资实行鼓励和支援政策。
  为吸引外资,韩国政府赋予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下属的投资支援中心法律权限,使其能够协调与外商投资有关部门的业务。外商出资形式也从现金、机器设备和工业产权扩大到持有的知识产权、在韩国拥有的不动产和股份等方面。外资企业在享有韩国企业“国民待遇”的同时,在部分行业和“外商投资地区”还可获得税收减免。各级地方政府还对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减免土地使用金、补贴职业培训经费等优惠政策。
  韩国三星经济研究所中国研究室首席研究员郑常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从韩国经济发展过程来看,外国投资者看好一个国家是出于综合性的考虑,税赋轻重并不是影响投资者决策的惟一因素。比如,韩国吸引外资的因素在于高素质的人才及政府重视发展某些特定产业。有选择地吸引外资投入高附加值产业带动本国相关行业企业发展,才能达到优化产业结构的最终目的。同时,允许地方政府在吸引外资过程中采取灵活优惠政策,有利于协调区域间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合理布局。
  郑常恩同时指出,实行优惠税收政策的确有助于吸引外资,但长期对外资实行这种“非国民待遇”,将可能导致内资企业生存和发展面临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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