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采取优惠政策有重点吸引外国投资
鼓励企业创新和自主研发
    2007-03-05    新华社记者:郑晓奕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年来,新加坡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有重点地吸引外国投资,取得显著成效,每年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额一直与中国、中国香港一道名列亚洲前三位。
  新加坡政府实施投资优惠政策的重点是鼓励投资政府计划大力发展的产业。根据新加坡政府公布的至2010年长期战略产业发展计划,电子、石油化工、生命科学、工程、物流等九个产业部门被列为奖励投资的产业。凡在上述领域投资的国内外企业均可获得五年到10年的免税期。
  新加坡实行的是内外资一致的公司税,国外投资的企业与新加坡企业享有同样的税收政策。根据政府制定的新免税计划,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新成立的公司可享受三年的免征所得税待遇。此外,政府还专门制定了“起步公司发展计划”,与投资者合作,共同资助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起步公司,并提供管理上的指导和协助。到去年年底,该计划的总资助资金达到4760万新元(1美元约合1.5新元),目前共有169家新加坡当地和外资企业受益。
  新加坡十分注意鼓励企业的创新和自主研发。新成立的高科技公司和从事研发的公司可获得10年的免税期。此外,为降低企业使用知识产权的成本,政府规定对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其预提所得税税率自2005年开始从15%降低至10%。
  为了进一步鼓励跨国公司到新加坡设立总部,新加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地区总部只需缴交10%的公司税。此外,为鼓励新加坡居民个人将国外的资金汇回新加坡投资或管理,居民个人的海外收入可以免税。对居民在新加坡本地通过金融投资获得的收入也一概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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