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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6 本报驻新加坡记者:张永兴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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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经过多年探索与实践,目前已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金融管理体制。该体制具有“严格高效”和“灵活适时”的重要特点,有力维护了新加坡金融市场的稳定,为确保新加坡经济稳步发展作出了贡献。
新加坡的金融管理体制过去一度强调“管制”与“审慎”的原则。由于政府很重视调整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新加坡从1998年到2000年进行了大规模的金融体制改革。目前,新加坡已从一个强调“管制”和“审慎”原则的市场,成功演变为一个以信息披露为本和鼓励金融创新的区域金融中心。
成立于1971年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它的主要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宏观调控保证经济增长,并将通货膨胀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二是负责对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行业进行监管。
在金融监管方面,金融管理局一直保持高度的专业水准,依据法律和条规运作。而为了跟上金融服务发展的新趋势,这些法律和条规也会被定期审查和修订。在银行业的监管上,金融管理局采取现场审查与非现场审查相结合、以非现场审查为主的监管模式。为避免出现盲目和随意现象,金融管理局对现场审查的实施有明确规定。非现场审查指监管机构对被监管机构上报的统计资料和报表等按照程序与标准进行审查分析,是日常监督和持续监管的重要基础。
新加坡目前约有本资银行5家,外资银行140多家。为维持金融行业对外开放局面,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银行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合理地位与利益,新加坡政府通过实施银行执照分类制度,对不同银行颁发不同执照,从而限定其业务范围。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新加坡电子银行发展趋势不断加快。为了规范电子银行业的发展,维护金融安全,金融管理局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指南、通告或政策声明,建立起了电子银行业的监管体系。
在调整货币汇率时,新加坡实行的是盯住一篮子货币、不公布参考货币构成权重及浮动区间的浮动汇率制度。自2002年起,金融管理局半年发布一次公告,宣布新元汇率趋势。在市场干预方面,金融管理局有时直接向市场发出明确干预信号,有时则在11家拥有政府债券销售资格的银行中选择部分银行进行隐蔽性干预。在遇到重大情况时,金融管理局会首选内资银行进行干预,以防外资银行泄密。
在保险行业方面,金融管理局采取全面开放的政策。在监管方式方面,逐步实现由偿付能力监管向以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转变,改变原来对市场行为管理过细的状况,为保险机构创造更有效率和活力的市场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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