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政府采购值得我国借鉴的几个特点
    2007-01-15    孙昭伦    来源:将参加快步
    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泰国(曼谷市)的政府采购有四个共性特点:一是体现透明、公平和竞争;二是通过法律法规来保证;三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四是实行化级管理,权责明确。概括起来,可供我国借鉴的有以下几点:
    一、 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势在必行。政府采购制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经济管理方法,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政府采购作为整个市场的一部分,也在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二、 加强立法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首要条件。在这方面不少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和规章。而从目前我国的情况看,在结合国际惯例确定技术性条款以及与国内已成文法律的相容性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还缺乏诸如“对招投标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对采购质疑和仲裁程序的规定”等大量配套法规。因此尚需加紧这方面的立法。
    三、 科学设置机构,规范管理和监督职能。如政府应负责对政府采购的宏观指导和监督,不参与采购的具体事务。具体采购事务同相应的中介机构,如采购协会、招标中心等负责。另外,还应通过新闻界及政府指派的监督员对政府采购工作实施群众监控,形成多层次的监控体系,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 注重高科技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五、 注意研究和开发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专业性、技术性手段,以确保政府采购的权威性。有关国和地区特别强调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有效性,认为要提高政府采购的权威性,就必须把政府采购的各项法规转换为众多商家了解并能操作的一种程序和行为,并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提高其有效性。
    六、 重视对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培训。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强和专业技术要求高的工作,因此,要加快政府采购工作的步伐,还必须加强对政府采购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如在大专院校设置政府采购专业课程,规定从事政府采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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