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高压”可 莫“疾行”
    2010-08-30    作者:吴定平    来源:中国证券报

    国家发改委最近发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36个城市房价环比上涨1.61%。有舆论呼吁,楼市调控政策应继续加码,采取更严厉的调控举措。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可能有失偏颇。
  7月份36个城市房价为何环比上涨,有其客观原因。一是这些城市大多不是“价格过高、上涨过快”地区,非本轮政策调控的重点对象。二是二三线城市房价更具抗跌性。三是政策调控对市场的影响往往具有滞后性。
  实际上,无论从横向还是纵向、广度还是深度上,本轮楼市调控对高房价都具有足够的威慑力。
  横向看,本轮调控从抑制不合理需求、增加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四个方面入手,综合运用了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信贷、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全方位进行调控。
   纵向比,本轮调控政策实行了最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尤其是“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这对于市场投机炒房无异于釜底抽薪。本轮楼市调控政策无须加码,只要各部门各地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出台“国十条”,坚持调控不放松、政策不松动,房价回归理性区间几无悬念。
  楼市调控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宏观经济。从宏观经济层面看,楼市调控也不宜操之过急。与2003-2007年楼市调控不同,本轮楼市调控背景复杂,面临的形势严峻。前几轮调控,是在GDP保持两位数增长的背景下进行的,调控的目的在于防止固定投资增长过快导致整体经济由偏快向过热转化以及房价过度上涨。本轮调控则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世界经济缓步复苏的背景下出台的,调控既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又要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当前欧洲债务危机尚未过去、世界经济还有“二次探底”可能;国内,反映经济先行指标的PMI连续3个月出现回落,在这种复杂背景下,调控力度当以稳定为主,不宜出台更紧缩政策。
  此外,调控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不是将房地产行业打垮。本轮房价大涨,根子在于2008年底以来市场投资开工不足,由此导致市场供需短缺,当居民购房需求短期内快速释放时,供需矛盾突出,房价大涨、投机盛行。目前,通过4个多月的调控,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明显下滑,调控效果体现。因此,当务之急不是出台更严厉调控举措,而应在保持现有调控压力态势不变的情形下,稳定各方市场预期,这更有利于破解楼市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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