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收入是否存在高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敢不敢正视这一数字。 据媒体报道,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提出,2008年城镇居民被统计遗漏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其中5.4万亿元是灰色收入。为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住户处处长王有捐在该局网站刊文回应称:“使用的调查和估算方法有值得商讨之处,自然其估算结果也有过高之嫌。” 灰色收入,在当前社会是个敏感字眼,非黑非白,说不清道不明,却又是每个人都能感同身受的。灰色收入究竟有多少,谁也不清楚,因为官方从未统计过。如今,王小鲁给出这样一个非官方数字,抛开是否精确不说,起码是按照科学方法计算而来,起码不是信口开河,起码提供了一个直观认识和讨论平台。否则,每每对灰色收入进行讨论,无异于对着空气发表看法。 虽然自己不搞这样的数据,但并不妨碍统计局认为这个数字值得商榷,并且还从技术角度提出了5点质疑,对于这样的专业争鸣,我们自然持欢迎态度,真理越辩越明,交锋过才会有真相。但质疑之后,我们更希望统计局能够给出官方的数字。既然觉得对方的数字不靠谱,那就按照自己认为靠谱的调查和估算方法来对灰色收入进行统计。如果只是停留在质疑阶段,而拿不出建设性的意见,未免有些“懒政”的嫌疑。 本来,灰色收入的数据应该是由统计局来提供的,统计局的职责就是提供重要的经济社会数据,但其显然没有花太大功夫在这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这也就怪不得其他一些机构越俎代庖了。事实上,不仅灰色收入,很多数据统计局都不大愿意去做。比如稍早前各界热议的“空置率”,一句“很难统计”就将公众打发了。一方面,对于民间的土办法“黑灯率”瞧不上眼;一方面,却不愿意去用科学方法算空置率,能有多麻烦呢?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诚然,灰色收入的数据属于“姥姥不疼,舅舅不爱”,既看着吓人,又让人尴尬。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统计局不愿充当这个“恶人”。然而,这个数字必须要摆上桌面,走向前台,因为灰色收入如果过于庞大,将导致经济结构失衡,损害经济效率。根据王小鲁的调查,灰色收入的来源主要是钱权交易、公共投资与腐败、土地收益的分配、其他垄断收益的分配等。因此,如何规范灰色收入对于中国经济至关重要。虽然今年全国“两会”最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删去了“规范灰色收入”一说,但也说明这一战略性问题已经得到决策层的高度重视。然而,目前的窘状却是连官方数字都没有,如何规范自然也是一句空话。所以,我们感兴趣的不是王小鲁统计的5.4万亿灰色收入高了还是低了,而是统计局你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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