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京平:利用和引导县级政府间的竞争发展
    2010-08-04    作者:记者 方烨/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统计局总工程师郑京平认为,县级政府间的竞争发展模式让中国经济保持了持续高速的发展,但是这种模式也具有一些缺陷,短期内应在继续利用的同时加强监管,长期应予以改革。

  县域经济间竞争的特点

  郑京平说,一般情况下,经济学研究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户与户之间的竞争,还有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竞争。在中国,除了上述竞争之外,应该说还增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县级政府之间的竞争。这个竞争正是中国经济增长奇迹里面的一个重要因素。
  县级政府间竞争有三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合约竞争。关于县级政府间的竞争模式,张五常教授在《中国的经济制度》一书里认定是合约竞争,是与上级政府、与投资者均有合约的约束竞争。比方说县政府与上级政府之间是通过增值税的分成或其他税费的上缴责任制这样一个合约来进行资源分配的。
  第二个特点是合约安排的弹性比较大。不管是县政府和上级政府之间,还是与投资者之间,这个合约的弹性都很大。这是因为我国正处在转轨时期,很多的法律都属于原则性的规定,于是就给大家签订合约留下了很多讨价还价的空间。而县政府所掌握的资源和它所能够处置问题的空间也是相应比较大的。
  第三个特点是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之间串联,同层之间相互竞争。上下级政府形成所谓的相互串联关系,是因为它们之间没有什么可比性,因此纵向之间不具备竞争性。就是说省政府和市政府之间没什么竞争,市政府和县政府之间也没有竞争。只是同层之间才能够竞争,因为同级政府所属的权、责、利相对均衡,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尤其在同一个市、同一个省所辖区域内的县级政府更是如此。

  县域经济竞争的积极作用

  县级政府间竞争发展模式有三个积极作用。
  第一点,为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活力和效率。我国县级政府之间性质类似,在许多方面还具有商业机构的一些特征,而且能够动用的行政资源比较大。这样一来,相互竞争就十分激烈。因此,这种发展模式,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特别是短期的效率作用很大。在过去30多年里,中国也遇到了国际上的一些危机,包括亚洲金融危机、最近的国际金融危机等等,之所以能够幸免,或者说能够很快恢复,都与这种竞争模式有关。
  第二点,它为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是国有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的经济体,这个时候要顺利引入竞争机制很难。因为国有企业搞承包有很多问题。比方说折旧怎么算,长期投资、战略性的投资怎么承包,人员怎么安排。而农业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做起来相对容易一点,效果也很明显。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比较大范围推广以后,粮食产量从1978年的3亿吨迅速提高到1984年的4亿吨。这时,农副产品因为2800个县相互竞争,就完全可以形成竞争格局。而这种竞争又促使这些县为了赢得胜利,把自己境内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加快改制。
  第三点,促使县级领导能够积极主动工作,努力发展经济。县级间的竞争力,最重要的环节是招商引资。因为现行税收政策导致了无工不富、无商不富,县政府要想搞财政收入就必须发展工业,发展商业。这样一来,招商就成了一个很大的工作,县里为了招商可以说费尽心机。所以县级领导很多都具有很好的经营头脑。

  县级竞争模式的缺陷

  县级政府间的竞争发展模式也有它固有的缺陷。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就是负外部性的监管主体缺位或者大大弱化。比如企业的污染排放谁来解决?按照正常的市场经济体制,应该是当地政府。可是当地政府已经加入到了竞争者的队伍当中,所以就会导致负外部性的监管主体缺位。这个负外部性除了刚才说到的污染问题,还包括资源的破坏性开采问题,劳工的保护问题等等。
  第二个方面,一些干部往往将政绩看得比其它因素更重要,导致决策出现扭曲。比如形象工程问题,资源的配置不合理问题等。
  第三个方面,竞争行为的短期化。把这一届干完,干出业绩来,使自己在竞争过程中得胜,往往是一些领导在竞争过程中所考虑的重要的方面,结果就造成竞争行为的短期化。
  第四个方面,抑制了市场正常的竞争。这主要是指地区保护主义。这也导致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比较明显。比方说在长江江阴至南通这60公里水域的沿岸,共建有68个万吨级的泊位,平均0.9公里一个。
  郑京平说,如果我们不看到县级政府间竞争发展模式的缺陷并加以改进,再往前走很难。现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济结构不合理,分配结构不合理,资源和环境的约束日趋严重,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比较突出,都与这种竞争模式有关。

  对县政府间竞争的改进建议

  郑京平认为,县级政府间的竞争模式的改进,应分为短期和长期。
  短期要对它的负外部性进行监督和制约。这个监督和制约有四个方面。
  第一,强化民众的监督和制约作用。要加强大众对于村、乡、县政府主要领导人产生过程中的话语权。
  第二,舆论监督。负外部性总要有人监督,不能自己监督自己。
  第三,上级政府的监督。可以通过改革,利用体制和机制的设计安排,使这种监督更加有效。比方说跨县的经济案件可以由高一级的市级法院审理,跨市的案件由省级法院审理,跨省的案件由最高法院审理。还有环境污染、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监管,也应该尽可能由上级政府采取垂直管理的模式加以强化。关于这点,应该说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和问题的所在,并且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监管。
  第四,通过对合约或者是有关机制的改革,来制约县级政府在竞争过程中所产生的负外部性。可以通过科学的合约设计,让竞争更加规范,让它能够从科学发展的角度去进行。比方说税收,现在县里面的税收主要是来自增值税,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转税。如果我们能够设置不动产税、消费税,就可以使地方政府在经营的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下更多的力量。因为它的税收不再单纯地从生产领域收,还可以从不动产的保有上收税,从消费上收税。
  长期来看,应该是逐步弱化县级政府的市场功能,将市场竞争的主体由政府转变为企业。当然这个过程不是短期的。负外部性的问题不从转变身份去进行,是不可能得到解决的。

  相关稿件
· 网民呼吁清醒看待“中国经济总量超日本” 2010-08-03
· 不要人为高估中国经济增长放缓风险 2010-07-30
· 李剑阁:工资成本上升促中国经济转型 2010-07-29
· 中国经济迷思之一:流动性,流动性! 2010-07-29
· “中国经济责任论”的要害 201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