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炒房”才是根本
    2010-05-31    作者:水皮    来源:华夏时报
    黄汉权一夜成名。
  这位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的所长助理在回答《华夏时报》记者如何看待房产税开征时机时表示,三年内免谈。出乎黄汉权本人和《华夏时报》记者意料的是,就这么一句话,到网上就被标题成了“发改委表态房产税三年免谈”并因此引出发改委的澄清说明。
  黄汉权当然不能代表发改委,甚至都代表不了发改委产业研究所,黄汉权的言论只能代表自己的观点和立场,这是常识,既然如此又何谈官方立场?本来就是以讹传讹的事情,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房产税出还是不出,至今我们也没有看到有哪个权威的官方部门表过什么态,传言满天飞,版本天天改。税的问题事关千家万户、人民切身利益,不是个小事情,不经过充分的讨论、酝酿、博弈,不取得相当的共识,不经过纳税人的同意,一方面法理上站不住,另一方面操作上也难以落实。这是一个立法过程,水电涨个价还要开听证会,难道房产税这么大的事连个形式过程都可以省略吗?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恐怕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市场,国外那些概念拿到中国难免张冠李戴,弄巧成拙。比如,中国的土地名义上是国家所有的,一般意义上的物业税在中国就不成立,但是尽管土地国家所有,但是老百姓买房却又要一次性购买70年的土地使用出让权,这个使用费算不算税,如果算,岂不是重复征收?不算,又该算什么?再看房产税,1986年国务院通过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说的非常清楚,征收的对象是营业用房,有租金的按租金的12%征交,没租金的所谓无租营业用房按剩值的1.2%征收。个人自住用房是免征的,为什么要免个人的自住用房,因为我们已经交过70年的土地出让金了!而不管是物业税也好,房产税也好,之所以会进入我们的视线,初衷都源于调控过热过高的房地产价格。专家们善良的天真的认为,如果把70年的土地金取消改为每年征收的物业税,房价的地价基数就会下降一大块,但是现在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的命根子,你砍人家的命根子人家干吗?最坏的情况就是,土地出让金没有取消,又在这个基础上每年收取变相的物业税;房价不但没有降下来,反而我们的居住成本又上升一大块,老问题没解决又添新问题。
  既然一切问题都是由房价过快上涨引发的,我们要解决的又是这个问题,那么我们首先要弄清楚房价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上涨,在脱离了人民正常收入之后还能如此上涨。是真实的居住需求吗?如果是,加税能不能解决问题?不能,因为大家不可能要交税就不住房;如果不是,那么加税无疑之中就是伤害了原来就因为房价上涨而受伤害的老百姓,因为中国现在是世界上贫富分化最厉害的地方之一,中国有钱人的财富远远超过穷人的想象,让富人和穷人一样等比例交税,富人根本无所谓,穷人恐怕生存都成问题,所以加税不能扼制房价过快上涨。
  房价过快上涨的真实原因在于房地产已经成为富人的投资品种,用老百姓的话讲就是“炒房”。过去是温州炒房团,现在是全国各地的炒房团,在炒房的背景下,政府投入再多的供应量也是不可能满足投机资金需求的,更不用说平抑房价,让老百姓买得起房。
  为什么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的房价会暴涨,一方面是宽松的货币政策让信贷失控,另一方面大量的产业资本进入作为资本市场的炒房市场,所以才会出现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情景。2004年中国政府已经注意到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但为什么越调控价格上涨越厉害呢?重要的原因在于过去的调控针对的都是供求关系,而且是作为消费的供求关系,但是中国的房地产问题不在供求,而在充分流动性过剩下的投机炒作,囤积居奇。水皮之所以看好这一轮的调控,正是因为温总理这一回打蛇打到了七寸上,抑制的是投资和投机需求,既然是这样就要在这方面做到位,各地的限购令只是临时性的措施,真正要做的是通过立法禁止“炒房”,这比征收房产税有效的多。否则,不管征什么税,房价都降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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