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偷偷卖地的行为,实际传达出一个可怕的信号:土地是稀缺资源,当政府基本处于无地可卖(或无好地可卖)之际,该怎么办?扬州对此给出了一个答案,那就是重复卖地,用公共利益的名义提前收回公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这种巧取豪夺的做法,是把“卖地财政”发挥到了极致。如果这种做法不能得到遏制,那么,地方政府永远不愁没有土地,“卖地财政”可以在一个城市出现第二轮、第三轮的恶性循环……百姓能经受得起这样的折腾和忽悠吗?百姓“安居乐业”从何谈起? 建成才8年的小区就要拆迁,这说明一些地方政府已经等不得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了,为了土地收入,他们急切地希望“腾笼换鸟”,这是何等的非理性?这种非理性不仅体现在城市的建设规划缺乏长远性、科学性,也体现在对法律法规的漠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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