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松绑”民间资本来说,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国务院也曾就推进民间资本健康发展发过包括《非公36条》在内的多个文件。但实际情况却是,民间资本不仅没有在交通、电信、能源等垄断行业的进入上有所进展,在有些地方还遭遇到种种“政策”借口的打压。所以,要使本次国务院“松绑”民间资本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就必须排除两大阻碍。 首先要改革现有体制。由于当前相关行政考核体制的限制,加上目前地方行政深度介入经济的发展模式,或许地方政府深信,只有当自己能够最大程度地对经济加以掌控并主导经济发展方式时,自己才能在上级考核与政绩上取得双收。所以,在此背景下,就如此次国务院会议所指出的,通过推进体制改革,摆脱地方经济发展对现有路径的依赖,或许不仅应该成为切割地方权力与经济之间不正常利益关系,同时也是民间资本真正享受市场公正,并使国务院“松绑”民间资本政策目标能够有效得到贯彻的重要先决条件。 其次是要冲破利益集团的阻碍。民间资本要进入电信、能源、公用事业等垄断行业,并从中获取相应的市场收益,那就肯定会与相关的既得利益集团产生利益冲突,并且在这样的冲突关系面前,垄断集团也会本能地以自身优势地位对民间资本的进入施以阻碍。所以,如果没有相关有效、有力的制度配套,要使这次国务院“松绑”民间资本的政策目标能够走出“中南海”,并在地方得到具体落实,将不太现实。 因此,笔者认为,如果真想让“松绑”民间资本的政策目标走出“中南海”,那就必须有两个前提:一是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二是要排除既得利益的障碍。除此,别无他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