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各界对央企在“两会”之后疯狂抢地的质疑声浪,作为央企大管家的国务院国资委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还有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应该说,国资委能在第一时间就一些央企特别是主业不是房地产的央企的“抢地”行为给出回应,这个姿态首先值得肯定,起码说明国资委对于央企一拥而上投资房地产在大的方向上是不支持的;也说明78家央企的投资房地产行为,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国家管理层面,都缺乏起码的民意基础。 但同时,国资委的这个回应,也是为央企投资房地产受到的质疑进行解释。试举几点:其一,国资委指出,自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进行了大幅度调整重组,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户数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集中度明显提高;其二,国资委进一步以央企疯狂抢地的2009年为例,用统计数字说明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其三,国资委用数据说明,央企的房地产业务仍然集中在16家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企业,销售收入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的86%;净利润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净利润的94%;其四,国资委指出,中央房地产企业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国家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没有给出有力的数据说明。 作为128家中央企业的大股东,给予解释和说明也属情理之中,却并不能否认中央企业出于短期逐利的目的而大举进入房地产业,2009年很多数据和实例都更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比如,2009年,全国60%以上的地王都是中央企业制造,中央企业究竟拿多少钱去买地,囤积了多少土地?再比如,2009年房地产市场非理性繁荣的原因之一就是地王的频现,但这些企业在拿了地以后未必马上开发,而是囤积起来玩炒地皮的游戏,所以用房地产销售收入来说明央企没有支配房地产领域没有说服力。国资委以中央企业在保障房建设方面承担了“积极作用”来说明中央企业投资房地产的合理性,但事实上大量的保障房都由地方进行建设,中央企业在保障房建设方面的作用还需要用真正的数据来说明。 在目前房地产市场混乱,畸形的房价已经影响中国社会和中国经济稳定发展的背景下,中央企业肆无忌惮地制造地王,的确有违中央企业成立的基本宗旨。改革开放30年来,对于中央企业的定位是有基本共识的。即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在战略性、基础性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而不是与民争利,更不是和普通的公司一样搞一些短期的投资行为。而且,中央企业一般都具有副部级的行政级别,在温总理表态要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的承诺面前,却用自己抢地的行为唱反调,有损中央政策的公信力。 有人认为,中央企业既然是企业,投资房地产就是企业自主的行为,没有什么错。这完全是一种罔顾国情,不体察中央企业具体情况的幼稚看法。在国资委的产业定位中,七大需要中央企业控股的产业并没有房地产业,而且,在房地产领域,中央企业本身的竞争力其实并不强,在当前房价高涨的情况下,贸然杀入,最终买单的可能仍然是国家。 有鉴于此,建议除了要求78家非房地产主业的公司退出房地产领域之外,应该更进一步明确规定中央企业彻底退出房地产投资领域,而将精力集中在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领域,在这些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样才能厘清中央企业的职能定位,才能减少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人为阻力。特别是,国资委虽然明确表示78家央企要退出房地产业务,但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表,其实早在2004年,国资委已就清理中央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进行过一次努力,但因为种种原因而夭折。希望这一次不仅让78家非房地产央企退出,更要为未来中央企业全面退出房地产拿出实际行动,这样才能为已经饱受质疑的房地产公共政策重新建立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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