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遏制央企“地王”房价将难回归
    2010-03-17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两会”期间,北京市副市长陈刚曾经表示:“北京今年已经很难再产生地王了。房价也好,地价也好,不会再出现去年的疯狂了”。但在前天,“两会”落幕后的第一天,北京在一天之内就产生了三个“地王”。
  一天三个“地王”,让本已平静的全国房地产市场再起波澜。在历经一年的疯狂、房价的走向未定、调控政策频出的敏感时期,是谁有如此巨大的勇气,将拍卖地段的房价硬生生拔高了至少20%以上?答曰:央企!3月15日的拍卖会,几乎又成了央企独孤求败的舞台,最终,远洋地产、中信集团和中国兵器装备总公司旗下的房地产公司竞得了三个“地王”。但这三个“地王”的纪录在本月28日注定要被“中服地块”打破,该地块起拍价被定位在50亿,保守估计可以拍到100亿左右。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坚决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治承诺尚在耳边,央企却“用脚投票”,以实际行动对未来的房价走势给出了明确的回答。考虑到2009年,正是由于遍地开花的“地王”和过剩的流动性这两大推手导致房价暴涨,央企在当下非常敏感时期坚决拿地王的行为,无疑成为民众判断未来房价的标尺,这意味着以“国十一条”为代表的调控房价的政策目标再次落空。
  有人认为,央企也是企业,企业的使命之一就是公司利润最大化,这话要放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当然没有错。然而,实际情况是,目前国资委旗下的128家央企,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只有16家,但涉足房地产投资的却至少有80家。这意味着,相当一部分央企并没有专注于做强做大主业,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而是通过投资房地产等非主营业务,博取短期收益。特别是,敢于制造“地王”的央企,相当一部分的第一主业并不是房地产,中国人寿、中国电信、中电集团、中国烟草,甚至中国兵器装备总公司,这些只是在中国依靠一定的垄断地位获得行业领头羊地位而在国际同行里竞争力羸弱的企业,却将主要的精力放到了投资房地产上来,不务正业自是不争的事实。
  这些央企之所以热衷于造“地王”,炒房地产,原因不外乎三点:其一,这些国字头的企业依靠强大的势力更容易获取信贷资源,在投资实业赢利微薄的情况下,他们将银行的信贷资金转向暴利的房地产;其二,这些央企主业的赢利状况不尽如人意。2009年,128家央企的利润近8000亿之巨,但从利润的分布来看,前40家央企的利润几乎占全部利润的95%;前10家企业的利润占到了全部利润的75%以上,而排名靠前的央企差不多都是垄断企业。也就是说,尽管央企利润总额庞大,但总体上看,除了垄断企业之外,绝大多数的主业是不赚钱的,需要房地产这个暴利行业来粉饰利润。以中建集团为例,房地产虽不是其主业,但利润贡献率达到了40%以上;其三,一些企业的巨大垄断利润并未上交,而是被企业留存,却并没有用于发展主业,而是拿去投资利润丰厚的房地产。
  在当前情况下,央企制造地王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央企作为中央企业,其一举一动并不是单纯的市场行为,其疯狂拿地容易被解读为代表了政府对房地产的真正态度,扰乱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其次,一些主业非房地产的央企,大力投资房地产,不务正业,有违国家对央企的战略性定位——央企存在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赢利,而是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培育自主品牌;再次,在当前房价高企、投资房地产面临极大风险的情况下,央企无视风险炒作地王,一旦亏损,需要银行和全国人民买单。而且,在央企本身亦官亦商的情况下,一旦央企深度介入房地产,房价调控政策又会增加阻力,影响政策的公信力。
  其实,对于央企投资房地产的行为,国资委相关文件早有限制性的规定,“国十一条”也要求规范央企投资房地产的行为,但由于缺乏执行力而形同虚设。为此,国家有必要出台专门的政策规范央企投资房地产的行为,除了16家专门的房地产企业之外,应该明确禁止其他企业投资房地产,已经投资的应该通过划转或者拍卖的方式退出。作为共和国长子的中央企业,更应该立足于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建设,提升企业的技术含量和国际竞争力,而不是一窝蜂地去炒地皮。当一个国家的大企业都去投资房地产的时候,当一个国家的资本市场上市圈钱的大多是一些房产商和金融巨头的时候,这个经济体是没有多大竞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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