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去碎片化
    2010-03-12    作者:杨燕青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全国“两会”前后,借着热诚代表和广大民众的衷心共鸣,收入分配一时成了最热的关键词。收入分配是经济运转中衔接生产和消费的关键环节,也是人们的“福利函数”中效用的重要来源和约束条件。因此,不难理解,修正不和谐的收入分配,不仅仅是对民众宣泄的回应,而且是可持续健康经济运转的必要条件,更不消说对于社会公正取向上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的重要意义了。

  差距究竟有多大?

   让我们还是从最基础的问题说起。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有多大?人们的所见所闻和日常感受已给出了切实和丰富的答案。不过,由于经济现象和经济学有时是反直觉的(周小川语),人们会寻求“拿数据说话”。
  首先想到的,当然是最具对比性和冲突感的数据。例如,从1988年至2007年,中国收入最高10%人群和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从7.3倍上升到23倍(李实语);又如,金融行业(不含证券)收入几乎相当于最低收入行业的11倍(宋晓梧语)。对于我们身边的很多人而言,这确实有点吓人,且让人不爽。不过统计学上说,类似极差的算法对于反映整体情况可能代表性不够。
  那么,让我们用基尼系数来看看整体。由于基尼系数有不同的算法,结果会很不一致。目前,一个较为普遍的判断是,2000年以来中国的基尼系数上升较快,但今年2月,经合组织(OECD)报告又说,2007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08,比2005年的0.41略有下降;而学者援引最多的基尼系数是0.47(例如杨宜勇,未指明年份),世界银行计算2005年中国基尼系数亦是0.47。能达成一致的似乎是,中国基尼系数在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之上,不过,这个“国际公认”也并非那么公认,一些学者就提出,由于中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都尚未完成,这个发达经济意义上的“警戒线”,对中国可能并不适用。
  政府工作报告中使用的指标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图1大致描绘了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的下降情况。值得关注的是,两个数据在2004年都有跳水般的表现,这背后一个鲜为人知的事情是,2004年之前中国个体经济经营者收入被计为劳动者报酬,之后开始被计为营业盈余,也就是说,这两个指标的实际下降趋势并没有图表上显示的那样陡峭。
  不过,也有人说,还存在“系统性低估”的问题。按照王小鲁的估算,由于灰色收入的存在,全国最高收入10%和最低收入10%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在55倍左右,而不是统计显示的20多倍。但也存在高估的“系统性因素”,例如,我在10多年前发现,如果考虑价格指数的影响(类似购买力平价),收入的真实差距会低于名义差距。  
  把这些八面来风的数据汇总在一起,一个可能接近事实的答案是:中国的收入差距也许不像人们口口相传和声讨得那么糟糕,不过,确实需要引起充分重视,并且,当下必须考虑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改革之道

  眼下,国家发改委酝酿修订达6年之久的一份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指导意见引起了广泛关注,各界也给出了不少解决方案。
  普遍被认为将发挥最大作用的是所谓的工资协商机制。这看似符合常识,但很可能会适得其反。白重恩和钱震杰指出,工资协商机制若能发挥人们期望的效用,前提是劳动-资本的替代弹性小于1,也就是说,在工资通过协商等方式上升时,劳动-资本比减少的幅度小于劳动相对价格上升的幅度,劳动收入份额最终将上升。他们对历史数据的测算发现,中国劳动-资本替代弹性正好大约等于1,这意味着,劳动者辛辛苦苦通过协商等努力赢得了工资的上升,但由于资方可以用资本来替代劳动,资本替代劳动的幅度正好和劳动相对价格上升幅度相抵,其结果是有人因此而失业,最终劳动份额并没有上升。在现实经济中,可能还有更糟的局面,一些非垄断企业(例如民营企业)由于劳动成本上升无利可图而选择工厂倒闭,失业的大量增加更拉大了收入差距。
  有人会说,那就控制垄断行业的收入,来个最高限额。我们也已经看到了这方面的切实行动。这里的问题在于,首先,如何界定最高限额是科学且合理的?其次,如果由于最高限额抑制了工作的愿望和努力,整个行业利润下降,整个国民收入蛋糕变小,从而失去了再分配的基础,那么社会福利最终是增加还是减少了?你也许会说,那也不能因此而让垄断企业就收入那么高啊!其实,最好的解决之道是拆除垄断壁垒,我看不出电信和金融这些行业为何不能让民营资本进入,行业准入的降低不仅将带来价格下降和服务提高,也将降低所谓“特许租金”,最终效率公平两相宜。
  在我看来,相对于这些零散的解决方案,用“去碎片化”的思维来理解收入分配,可能更为重要。
  要解释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无法绕开城乡差距。图2描绘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差距的演变趋势,不难看出,进入2000年以来,城乡收入差距呈持续扩大趋势。事实上,城乡差距一直是中国收入差距的“罪魁祸首”,2002年对总体收入差距的贡献率大约在43%(李实语)。这意味着,对于城市化率只有45%(2007年)的中国来说,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起点和关键是加快城市化。
  其次,要从财政大格局下来理解收入分配。从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和政府间的分配来看,2000年以来主要表现为居民和政府间的此消彼长,企业的变化并不大。这意味着,提高居民收入的关键在于降低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相对份额。如果计算1978~2007年间中国财政支出的占比,一个耐人寻味的发现是,前三项分别是文教科学卫生(24%)、行政管理费(17%)和基本建设(17%)。教育投入无疑将增进整体福利,中国在居民医疗方面的投入显然还远远不足,但行政管理费和基本建设支出份额如此庞大,显然需要扭转,如何将这些支出通过恰当的方式变为转移支付、最低工资保障和社保,也是解决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的难点和重点所在。
  按照中国城市化率在未来10年每年提高1%,之后10年每年提高0.5%的速度测算,当中国城市化率达到60%的时候,也许你会惊讶地发现,中国收入差距终于回到了所谓的“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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