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应做分享“财富大蛋糕”的表率
    2010-03-11    作者:沈峰    来源:武汉晚报

    面对贫富差距拉大,如何规范国企,尤其是央企高管和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拉大问题时,国家人保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将建立以一线工人为主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提升一线工人的收入水平;建立国企高管的收入增长与工人收入增长相挂钩的约束机制。(3月8日《京华时报》)

  国企高管的收入远超普通工人的收入,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甚至有的国企严重亏损,管理层照样“面不改色”拿年薪。全国总工会近期一项调查显示,23.4%的职工5年未增加工资;75.2%的职工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平(3月7日《广州日报》)。事实上,工人不涨工资,并非国企才有,不少民营企业、私人企业也都存在该问题。年初不少地区出现“用工荒”,不涨工资、工资偏低正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人保部研究建立以一线工人为主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令人期待。收入差距过大,是我国居民收入分配与国家经济发展大趋势已经存在“脱节”的表现。比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领域,十多年来,劳动者报酬的比重呈下降趋势,职工工资占GDP的比重,由最高时1980年的17%下降到2007年的11%。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分享国民收入这个“大蛋糕”时,分量越来越小了。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报告还指出,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这些信息都表明,收入分配的改革势在必行。而改革需要良好的制度设计,也需要良好的示范和“领头羊”。我期待国企“老大”能身先士众,建立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跟进、递进机制,提高职工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为整个国民经济起到示范作用。这无疑也是国企之所以为国企,所应肩负的基本道义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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