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显冗长、令人疲惫的哥本哈根会议结束了。尽管本应在当地时间12月18日结束的会议延期了2天,但仍然没有出现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成果。不过,经过10多天来的密集谈判,一份名为《哥本哈根协议》的非法律性文本最终由大会宣布达成。在许多观察者认定哥本哈根会议已经失败的背景下,这份协议的出炉,多少带来了一点安慰。 关于哥本哈根会议的意义,整个世界的舆论机器,最近都在不断作出阐述。这是一次被誉为“拯救地球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也被称为“二战以来最重要的国际会议”。科学家们与政治家们的主流意见都认为,气候变暖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而有效的遏制,这个问题最终将毁灭地球。目前,国际社会认为,要稳定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以及防止全球气候继续恶化,每年全球气候升幅不应超过2摄氏度。 然而,人们早已认识到,减排问题与其说是一个气候与环保议题,不如说是气候政治的大博弈下各国的“发展权利和发展空间之争”。在当下的国际政治舞台上,气候外交俨然已是最时尚的角力场。在这个舞台上,充满了政治、经济、环保与气候的色彩。当然,哥本哈根会议也呈现出人文与情感的一面,一些岛国代表在言及气候变暖的伤害时,在会场上甚至声泪俱下。 在哥本哈根会议闭幕之际,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表态对会议取得的成果感到满意。应当说,《哥本哈根协议》的达成,算是一个相对体面的收场——虽不完美,但总比各国领导人空手而归要强。其实质意义更在于,未来的方向已经更为明确,哥本哈根会议也已把各国的义务大体框定下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得到了坚持,这个原则,正是反映各国气候谈判公平性的基石,也是谈判与合作之所以能够有所成就的基石。 同时,在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方面,向前迈进的步伐是清晰的。不少主要国家都确定了自己的减排目标,对于未来的大幅度减少碳排放明确了承诺,也正在努力实行低排放发展战略。另外,围绕着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方面,也有一些共识(尽管从资金的数量上看,还较为有限)。哥本哈根气候基金及技术转让机制的建立,将促进资金与技术的转移。 但要看到的是,哥本哈根会议所达成了协议,其局限性十分明显。这不仅体现在这份协议尚还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也体现在有一些国家事实上对此协议并不满意,甚至在会上就有抗议声出现。这正说明,尽管阻止气候变化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全球共同的目标,但一场围绕气候问题的国际政治、经济利益的博弈,仍然十分激烈。 事实上,哥本哈根会议所未解的难题在向后推延。《哥本哈根协议》尚需各国批准方能生效,且更具有难度的谈判结果并未出现。但可想而知的是,各国在哥本哈根的博弈是如此激烈,未来的利益角力不会变得轻松。如果说,《哥本哈根协议》是对哥本哈根会议的一个交代,是目前各国相互让步妥协所能达到的程度,未来的气候谈判势必会更艰苦。这是整个国际社会所不得不直面的现实。人们很容易达成“共同”责任的共识,但如何作出“区别”,绝非易事。 可以看到,在全球气候这一议题上,在哥本哈根,中国已经彰显出了应有的诚意与决心。从1990至2005年,中国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了46%。在此基础上,在哥本哈根会议召开前夕,中国又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了解中国国情的国际观察者很容易理解到,这不是一个轻松实现的指标。在哥本哈根会议举行的过程中,中国既坚持原则,又强调沟通,增信释疑,期盼会议取得实质性成果。 无论如何,哥本哈根会议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社会任务艰巨。《哥本哈根协议》已经达成。尽管这不能算是重大进步,但至少是朝着进步方向迈出的一步。 因此,未来重在落实行动,重在机制保障。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应兑现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持续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加快转让气候友好技术,有效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唯有如此,哥本哈根会议才能真正可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这样的基础上,未来各国继续推进的谈判才可能有新的成果出现。2010年12月在墨西哥举行的下一轮会议,也才有值得期待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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