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收的200亿个税去向更值得追问
    2009-11-27    作者:毕舸    来源:西安晚报
    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提出将交通住房通讯等补贴计入工资总额。据悉,此规定对工资接近个税起征点者影响最大,而给领导发放数千元的车补和通讯补贴的单位,缴税将非常可观。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对中新网表示,在当前财政吃紧的情况下,这项政策将使财政每年增收至少200亿元。
  交通住房通讯等补贴计入工资总额,将给政府财政带来每年至少200亿元的增收效益,而这200亿究竟花在何处,就成为更值得追问的公共议题。基于当下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度不够、支出流向缺乏刚性控制的现实,民众无从知晓200亿究竟是成为明年政府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实现“保八”之类GDP年度目标的又一财政注入,还是为保护诸如石油巨头等年年喊亏年年还缴暴利税的国有特殊行业、不吝付出的政策性补贴,又或在国民经济恢复稍见起色、地方政府大建楼堂馆宇的利益狂欢中、在5000亿公款吃喝、出国旅游的“热潮”中,成为交杯推盏的饕餮之物?
  纳税是公民基本义务,但必须加上一个注解是享有权利的基本义务,权利与义务二者缺一不可、形成对称。如果民众总感觉到只有乖乖纳税、而且面对不断新增税负的沉重义务,却无法获得包括对纳税流向、预算控制、民主决策的应有权利,无法用脚投票否决某些不合理、超出民众实际经济收入水平的税负,无法通过制度性参与确保类似200亿新增税收运用于民生领域、扩大内需增加民众实际福祉,他们就有可能对纳税产生排斥感,并且以不断创新的避税、逃税手段来回避这一义务。
  我,或者说每个纳税人都更关注增收个税200亿的去向,也有权清楚并掌握增收个税200亿的去向。政府征税是为了完成公共服务职责,通过收入二次调节来缩小贫富差距、投入到民生所急需领域、让公共资源更有效率与公平地运转。民众纳税是履行国民应尽义务,以让渡部分权益来促进政府推行普惠政策,以期在多年纳税后获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生存与发展需求,并且以纳税人身份在公共事物议程安排、参与、决策各环节获得更多话语权,监督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责。纳税之所以在世界各国成为维系社会良性前进的制度基础,上述因素不可或缺。
  因此,如果确实因财政吃紧、社会发展所需以及公共服务投入存在缺口,作为一个普通纳税人,我愿意成为纳税以帮助政府财政增收200亿的一分子。但关键是,我需要对增收个税200亿的去向,从明年的政府财政预算审议、表决、财政走向的信息公开、财政支出的全程审计、对某些滥用纳税人血汗钱的公蠹依法制裁等方面,都有着不会被忽视、在制度层面有强有力保障的权利,这些要求能得以满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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