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啥保卫不能触犯老鼠仓等三条底线
    2009-11-06    作者:周义兴    来源:证券时报
  11月5日晚,深圳证监局公开证实,在近日对辖区14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执业行为突击检查中,发现了3起涉嫌“老鼠仓”事件。
  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全国基金行业联席会议上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基金业的生命线,是基金业能否健康发展的根本。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这三条底线。
  这番“三条底线”话语,无疑是在提醒国内基金行业加强自身管理的同时,也强调了证监会加强对基金行为监管的态度,所以值得肯定。不过,以市场行为的自律与他律的关系看,制度的健全与严格有效监管显然才是保卫基金业“三条底线”不被侵犯的最重要前提。
  就投资者权益保护有效性角度看,也许就如尚福林上述所说——保护投资者权益是基金业的生命线与健康发展的根本。事实上,早前对上投摩根原基金经理唐健违规行为的处罚,也表明了证券监管机关对“老鼠仓”行为的鲜明态度。如果要想真正提高保护投资者的有效性,除了要提醒相关机构要加强自律外,更重要的还是要依靠市场监管制度的健全和监管有效性的提高。以上述的“老鼠仓”、不公平交易与利益输送三条底线来说,这样的市场违规行为不仅在基金行业中存在,而且在证券公司等投资机构中也同样存在。而且在多年以来,不少市场投资者对“内幕消息”的热衷,在某种程度上也许就是对这相关“三条底线”违规行为的公认,同时也恰恰可以说是反证了市场监管有效性的不足。
  就监管制度的健全而言,已有的基金公司大赚与基民巨亏的事实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证明,现有基金的规模收益模式与基金持有人在利益关系上存在根本的冲突。当这种显失基本市场公平现象的产生是源于相关的基金管理制度设计与安排,并且不能为监管机关正确认识并及时弥补,那结果不仅会引起市场与社会对监管机关自身行为公平性的怀疑,而且,基金业的健康发展也无从谈起。
  只有靠市场监管有效性的提高与市场制度公正性的进步,才能真正做到“老鼠仓”、不公平交易与利益输送这市场三条底线不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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