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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9 作者:阮占江 来源:燕赵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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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牵头,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住房与改革发展司和政策研究中心等相关司局一把手参与的调研小组,已开始调研十年房改的得与失。“目的在于谋划下一步住房制度该走一个什么样的模式。”住建部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自此,从去年6月份以来一些专家学者不断提出的“二次房改”,终于引起了高层的注意。(10月18日(《扬子晚报》)
由建设部牵头调研十年房改的得与失,不仅是其在积极回应此前的社会舆论,也是我国政府部门着手探求住房制度改革的表现,着实值得期待。但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新住房制度改革还需尽快更新改革路径,避免以往那种由某个政府部门与少量专家学者说了算的模式。 实际上,自从此前部分专家通过媒体高调发布“二次房改”的建议后,不仅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也引起了激烈的社会讨论。虽然很多人认为,目前各地地价房价一再飞升、大多数普通民众买不起房的残酷现实,已经把我国现行住房制度的弊端显露无遗,“二次房改”必要而迫切;但也有人认为,在现有财税、政绩考核标准等现有制度没有根本变革的前提下,另起炉灶进行“二次房改”,既不现实也不可行。此外,更是有人以不能重新回到过去的老路为由,反对“二次房改”。 任何一项新的制度变革,由于牵涉到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难免会出现立场、利益不同而观点不同的情况。尤其是住房制度这种直接关系到广大民众住房问题的改革,更是难免会存在激烈的争议与讨论。对此,有关方面不仅不应视其为新住房制度改革的阻力与障碍,而应更多将其当作制度改革的民意基础。因为只有经过广泛、全面、深入而有效的社会大讨论、大争议,才能把现有住房制度的好坏利弊完整体现出来。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才能有一个科学、合理、各方面都能接受与认同的制度。 实际上,诚如此前有专家所指出的那样,我国第一次房改在大大改善民众住房条件的同时,之所以会出现如今这种房价普遍过高、民众纷纷不堪重负等问题,一是在于政府理论错位,即以住房全面市场化理论排斥住房是准公共产品理论,重增长轻民生;二是在于队伍错位,即以开发商为基本队伍垄断经营,排斥政府非营利公益性的建房机构的住房保障职能;三是在于服务错位,即制定政策服务于开发商的利益和政府自身利益,官商联手与民争利。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获取更多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税收,更是普遍性出现了政府职能的缺位与错位,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 要想有效解决上述理论与政府职能错位等问题,固然需要由建设部等主要政府部门牵头,主动探寻新的住房制度模式,但这种来自政府部门内部的努力,只怕很难逼迫与房地产市场有着直接或间接利益关联的地方政府实现职能回归。这就必然需要像此前的医疗、教育改革一样,积极引进与增强社会监督力量,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大讨论,广泛形成社会共识与社会合力;而绝不能让新住房制度改革,继续沦为一种由某个政府部门与少数专家学者说了算的“二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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