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数字图书馆涉嫌侵权
    2009-09-0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8月30日,据英国《观察家报》报道,谷歌高调宣布将在原有的谷歌数字馆基础上,构建全球最大的在线图书馆,全球用户均可通过免费搜索,在线浏览相关的图书内容。然而,这项浩瀚的工程也让谷歌频频遭到出版界的各种抗议和诉讼。
  如今,这场侵权之争的“战火”也燃烧到了中国。昨日,《每日经济新闻》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处获悉,文著协将针对谷歌未经授权即对中国版权图书进行数字化问题与谷歌进行交涉,维护中国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背景】中国1.8万部图书被“悄悄”侵权

  相关资料显示,文著协是去年10月才成立的非盈利社会团体,也是目前国内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从国外获悉被“侵权”

  据张洪波回忆,他知道谷歌的这个数字化图书馆是从一份国际复制权组织(IFRRO)发来的委托文件中得知,文件的内容是IFRRO秘书长奥拉夫先生(OlavStokkmo)要求中国方面协助发放关于在谷歌(google)数字图书馆侵权事件中维护中国文字著作权人权益的通知,并提醒涉及此诉讼的中国著作权人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知中提到,去年10月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对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的集体诉讼已初步协议庭外和解,和解协议已对外公布,并将于2009年10月举行听证会。如果此协议在听证会上通过,则将具有法律效力。
  “我们当时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事情。”张洪波告诉记者,随后,张洪波和他的同事们也就开始了涉及“谷歌侵权行为”的调查工作。
  刚开始调查时,张洪波就领略到了谷歌的“强悍”。那时候,谷歌至少已经扫描了全球逾700多万册书籍。张洪波马上意识到,问题比自己想象的还严重。在自己还没有明白谷歌的数字图书馆是什么东西的时候,中国的书籍已经大量被谷歌扫描了。
  随后,在文著协对谷歌数字图书馆抽样调查中,张洪波和他的同事们发现,已有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部图书在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之内,其中有75名就是文著协的会员,涉及图书1961部。
  张洪波称,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部图书被收录,却可能未付任何报酬——同张洪波一样,这些涉嫌被侵权的权利人都被“蒙在鼓里”。
  “之前,这些权利人都不知情!”张洪波告诉记者,因为量太大,所以他们只是选择少量权利人,简单地按人名进行搜索,完全不涉及插入内容(引用内容),以及多个短小作品的汇编类作品,实际究竟有多少作品已列入谷歌计划,还是一个未知数。
  张洪波表示,此事所涉及的面很广,权利人也多,其中有政府官员,也有著名学者和作家。“仅中国社会科学院就有132名学者的1000多部图书被收录。”

  争议关键是赔偿金额

  对抗一个“财大气粗”、拥有垄断实力的行业领袖,任何一个作者或出版社都显得势单力薄。
  “版权法规的核心准则就是只有得到著作权所有者的许可后才可以复制书籍的有关内容,而谷歌显然违反了这个准则。”张洪波说。
  于是,他以文著协的名义向协会会员、出版社等发出了一个公告,公布了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作品查询网址,希望可以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反谷歌侵权的行动中来。
  “单一的力量太小,缺乏专业知识不说,维权的成本也太高。”张洪波认为,最好能有组织地进行权利维护。
  文著协也不是第一家对谷歌数字馆进行维权的组织。早在2005年,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就图书版权保护向谷歌提起过集体诉讼。这场诉讼耗时两年多,也让谷歌的数字化计划一再延缓。直到2008年10月,谷歌与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达成了一项突破性的和解协议——谷歌被授权按协议规定的各种用途使用书籍,而相关版权所有者将得到包括机构订金、书籍销售额、广告等在内的可能营收分成。
  张洪波表示,他们已经和谷歌总部进行了多方交涉,当记者问及交涉细节,张洪波表示,并不是很顺利。
  “主要的争议是有关赔偿金额的问题。”张洪波坦言,按照此前谷歌同美国作家协会的和解协议,谷歌的补偿方案是:将数字图书馆纯利润的63%分配给权利人。也就是说,一旦从有关的书籍中盈利,谷歌会对著作权所有者和出版商进行补偿,补偿的价格大约是每本书60美元左右;不过作为交换,这些著作权所有者和版权商保证不会把谷歌告上法庭。
  “我们觉得60美元这个标准有点低了。不一样的作品,价值也是不一样的。”张洪波表示。
  对此,记者多方致电谷歌,截至记者发稿,谷歌方面未发表任何说法。

  【行动】将建专家组 向谷歌讨要权利

  关于下一步如何维权,张洪波说:“我们可能会在近期召集一些国际版权法的专家一起讨论这件事情具体如何推进,到底是适用‘和解协议’还是提起诉讼。目前看来,国际上对谷歌的和解协议还是存在很多问题。”
  据张洪波介绍,欧洲书商联盟(EBF)曾强烈抨击谷歌和解协议,认为和解协议给予了谷歌太多权利,同时与欧洲的版权法律冲突。
  EBF认为,作为互联网世界主导者之一,谷歌如果滥用其权利与地位,会形成事实上的垄断。EBF认为和解协议是谷歌用以掌控知识与文化传播的“特洛伊木马”,如果该协议得以通过,谷歌就会摇身一变,完成从搜索引擎巨头到全球图书在线销售统治者的转变。
  更有评论指出,如果权利人不主张权利,则会有大约50%~70%的书籍及权利掌握在谷歌手中,谷歌可以随意定价。“接下来,我们将组建一个研究专家组,商量事情的解决方案,再与谷歌谈判出一个合理的授权。”张洪波表示,专家组也将由律师、版权评估专家、知名作者组成。
  张洪波告诉记者,10月7日,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将就和解协议是否公平、充分及合理举行听证会,决定是否通过和解协议。一旦协议被通过,则将在美国适用,并约束谷歌及作品权利人与所涉及的谷歌合作方等。对此,文著协法律与许可部副主任许昕表示,如果协议通过,也赋予了谷歌另一项权力,那就是谷歌在征得作者的同意之后,有权将自己编制的停印书籍数据库销售给一些图书馆或个人用户使用。
  北京市安中律师事务所孙玉新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是双方和解。如果要对谷歌提起诉讼,首先要确定谷歌侵权事实,另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如何认定谷歌侵权行为对作者造成的损失,以及赔偿的数额标准也需要找专门的评估机构来评估,这在目前国内的法律上是一个盲点。
  业内人士认为,谷歌通过和解协议的可能性极大。谷歌如果真的进入数字图书市场,那么这个市场也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们必须在10月7日之前,把解决的方案拟定好。”张洪波透露,他们已经将情况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希望得到支持,“如果和解不成,我们不排除诉讼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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