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针对土地“批而未用”状况的清查风暴拉开帷幕。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国土部门要对2007年和2008年所有批而未用土地进行清理统计、逐项登记、建立宗地数据库、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上报。(《第一财经日报》8月25日)
国土资源部其实早在1999年4月颁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就有规定,连续2年未使用的闲置土地,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然而时过境迁对该政策的再度重申,只能表明此前这一规定没有被认真执行。 在经历了年初的“小阳春”之后,国内楼市又现一波非理性飙涨;其间,刚刚燃起购房热情的自住需求再次止步,取而代之的是投机者的入市炒作。 当下,围绕土地供应规模是否够用出现了争议。在国土资源部看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保证城乡发展的基本条件,目前地价被爆炒的根源在于开发商的肆意囤地行为。数据显示,在2003年至2009年上半年期间,知名开发商获得的住宅土地中,“在售”和“售完”的地块占43%,剩余57%的土地尚未形成实际供应。在楼市活跃时期,高价拿地之风盛行,近期各大城市“地王”频现,并由此引发一轮恶性循环:开发商大力囤地———土地供求缺口加大、开建项目暂缓———
地价暴涨、楼盘供应缓步———开发成本高企、房源稀缺———楼价飙涨。 无疑,收紧闲置土地的监管政策触动了开发商的利益蛋糕。一直以来,是否拥有土地储备、以及储备规模的大小都是业界衡量开发商实力和后续发展能力的核心要素。但开发商认为,这正是土地供应偏少、进而引发地价上涨预期“
惹的祸”。为了寻找“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的安全感,竞相高价拿地成为必然。 可见,对于土地供应规模,监管部门与开发商有着大相径庭的认识。其背后的根源,是土地的地方政府垄断供给模式。在2003年之前,我国土地出让面积增速一直维持在40%左右,原因就是当时我国国有土地掌握在各类企业、各级政府机关手中,他们都可以向房地产商出让土地。但是从2003年开始,土地供应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土地由多渠道供应转向地方政府供应。在新的财税体制下,地方政府财政一旦吃紧,“卖地生财”便成为其弥补账面亏空的主要预算外收入。 当前,不少地区的土地价格、待开发土地面积等信息不透明、不对称。地方政府批地速度的缓滞,导致开发商开始有了囤地备用的心态。与此同时,由于开发商争相拿地后的地价越高、地方政府获得的直接经济利益就越大,所以对于开发商拿地后是否真正投入建设,地方政府并没有动力进行监管,反而有可能在利益驱使下放纵开发商的囤地行为。这正是之前闲置土地监管政策落空的最主要原因,也是国土部门这一通知出台背后的无奈之处。 由此可见,只要地方政府垄断供地的模式存在,主管部门与开发商之间的认识分歧就难以弥合。打击囤积土地行为的关键并不在于国土资源部门一遍遍重申的严查,而是在于通过深层次的配套改革形成长效机制,这其中包括:改革目前财税体制、减少地方政府对出售土地获利的依赖;打破土地供给的垄断机制,让建筑用地的流转机制灵活化;土地供给的信息透明、公开,将每宗建筑用地的开发、使用进程公之于众。否则,在国土部门的监管努力告一段落之后,我们很难期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够继续严格落实打击囤积土地行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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